文娛綜藝行業智慧財產權法實務研究

文娛綜藝行業智慧財產權法實務研究

《文娛綜藝行業智慧財產權法實務研究》是2021年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娛綜藝行業智慧財產權法實務研究
  • 作者:陶乾,趙天娟
  • 出版時間:2021年
  • 出版社:智慧財產權出版社
  • ISBN:9787513077828
  • 類別:智慧財產權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膠訂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近年來,我國著作權產業發展迅猛,文娛綜藝行業已經在我國著作權產業中占據核心地位。同時,文娛行業智慧財產權法律糾紛也頻頻發生。特別是在網路平台新興商業模式、傳媒技術、資本轉型等因素的影響下,文娛行業面臨著許多新的智慧財產權法律問題和挑戰。本書通過理論與實務相結合,對與文娛行業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法律問題進行系統的梳理和研究,輔之以該領域相關案件的裁判要旨總結,為文娛綜藝行業從業人員和相關學術人員提供參考和借鑑。

圖書目錄

第一章 文娛綜藝行業的傳統著作權法律問題
引言
第一節 節目模式與節目策劃案如何保護
一、節目模式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
二、節目構思創意的著作權爭議
三、近似主題綜藝節目的侵權比對
四、節目策劃方案的著作權保護
五、法理分析
第二節 節目使用的元素應注意的侵權風險
一、節目中演員扮演卡通人物形象的侵權認定
二、節目特效中使用動漫形象的侵權認定
三、節目名稱的法律保護
四、節目宣傳對他人作品的使用
五、法理分析
第三節 節目中表演他人作品應注意的侵權風險
一、翻唱節目中的音樂作品權利保護
二、節目攝製中使用作品的侵權風險
三、節目朗讀作品涉及的表演權問題
四、雜技作品的著作權保護
五、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侵權判定
六、法理分析
第四節 綜藝節目的可著作權性與權利歸屬
一、聯歡晚會視頻是否構成視聽作品
二、KTV播放綜藝節目視頻影像的行為性質
三、綜藝節目的權利歸屬判定
四、法理分析
第五節 體育賽事節目的著作權保護
一、外國主體的作品的著作權保護
二、體育賽事直播畫面的法律性質
三、比賽開幕式節目視頻的作品屬性
四、背景螢幕直播作品是否屬於合理使用
五、法理分析
第六節 綜藝節目鄰接權人的權利保護
一、表演者對其表演活動享有的權利
二、表演者信息網路傳播權的保護
三、假唱對表演者權的侵犯
四、錄音製作者權利的保護
五、節目中背景音樂的使用許可
六、法理分析
第七節 侵權責任類型與損害賠償數額的確定
一、侵犯著作權的民事責任形式
二、侵權賠償的市場價值導向
三、確定損害賠償數額的基本原則
四、法理分析
本章結語
第二章 網際網路時代文娛行業新興法律問題
引言
第一節 機頂盒提供侵權視頻的責任認定
一、內置套用軟體開發者的直接侵權
二、機頂盒內置套用連結侵權視頻的責任認定
三、寬頻服務提供商的角色與侵權認定
四、機頂盒生產商和銷售商的侵權責任
五、法理分析
第二節 三網融合背景下點播與回看的行為性質
一、IPTV點播與回看的行為性質
二、電信運營商共同侵權的判斷
三、法理分析
第三節 網路實時直播或轉播娛樂節目
一、移動套用實時轉播作品的行為定性
二、廣播權對網路直播行為的規制
三、《著作權法》第10條兜底條款的適用
四、設鏈網站不構成侵權的情形
五、直播平台提供信號連線埠的責任承擔
六、法理分析
第四節 網路服務提供者傳播文娛節目的責任認定
一、提供線上播放服務與連結服務的區分
二、視頻平台的著作權注意義務
三、視頻平台無法舉證證明視頻由用戶上傳應負連帶責任
四、網路平台傳播節目音頻的行為定性
五、提供定向連結是否構成幫助侵權
六、法理分析
本章結語
第三章 文娛綜藝行業的不正當競爭法律問題
引言
第一節 文娛綜藝行業的虛假宣傳行為
一、演藝活動中的虛假宣傳
二、攀附他人商譽的宣傳行為的不正當性
三、“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認定
四、法理分析
第二節 文娛綜藝行業市場經營者的商業詆毀
一、發布聲明內容應客觀公正
二、廣告內容不當引發的商業詆毀
三、公眾號文章損害節目商譽
四、法理分析
第三節 “搭便車”行為引發的商業混淆
一、註冊企業字號對他人商標的合理避讓
二、競爭關係及正當性判斷
三、消費者混淆與不正當競爭的關係
四、對知名節目名稱的攀附性使用
五、法理分析
第四節 破壞網站經營模式引發的不正當競爭
一、網際網路環境下競爭關係的認定
二、企業商業經營模式的競爭法保護
三、禁止視頻廣告行為的不正當性
四、快進廣告是否造成利益損失
五、分時出租VIP賬號是否正當
六、法理分析
本章結語
第四章 文娛綜藝行業涉及的商標法律問題
引言
第一節 娛樂節目名稱的商標保護及侵權風險
一、商標性使用行為的判斷
二、相同或類似服務的判斷
三、標識顯著性對侵權判定的影響
四、消費者混淆可能性在商標侵權認定中的地位
五、法理分析
第二節 娛樂節目商標的正當使用和商標侵權抗辯
一、對文字固有含義的使用不構成商標性使用
二、商標性使用與敘述性使用的界限
三、是否導致相關公眾混淆的判斷
四、商標元素使用的比重過低不能標識服務來源
五、法理分析
第三節 文娛綜藝行業的商標行政糾紛
一、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
二、藝人的在先姓名權益保護
三、不得搶注有一定影響的未註冊商標
四、“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情形
五、法理分析
本章結語
第五章 文娛綜藝行業的智慧財產權契約法律問題
引言
節 智慧財產權契約的履行及契約條款的解釋
一、綜藝節目合作創作契約的違反
二、節目製作契約無法繼續履行的責任承擔
三、採購海外節目智慧財產權的權利證明
四、契約附屬檔案在契約正文約定不明時的作用
五、法理分析
第二節 智慧財產權許可契約單方解除權的行使
一、網路平台未依約支付節目授權費用
二、契約許可期限的提前終止
三、契約根本目的是否無法實現
四、法理分析
本章結語
後記

作者簡介

陶乾,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智慧財產權法專業碩士生導師;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創新與競爭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國法學會智慧財產權法研究會理事、中國科學技術法學會理事、北京智慧財產權法研究會企業IP委員會副主任。榮獲中國網際網路協會青年專家稱號、榮獲首都百名法學英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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