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卷登記與勾銷制度

元代的文書工作制度。即對收進文書要逐件登記、編號,書寫發遣時間,並對辦理完畢的公文進行紅筆註銷,以防止公文處理稽遲、遺漏。《元典章·吏部》:“中書省以下在內大小諸衙門,並各處行中書省以下在外大小諸衙門,各置朱銷文簿,將應行大小公事,盡行標附,依程期檢舉勾銷……朱出墨入,逐件銷附。”朱銷文簿要附文卷送架閣庫保存,以備查考。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