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你局滬文廣影視[2007]496號請示收悉。經研究,同意上海申銘文化演出經紀有限公司與上海百仕辰文化傳播發展有限公司共同邀請韓國歌手RAIN等一行92人,於2007年4月28日到上海演出。請主辦單位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依法納稅,並認真落實安全保衛措施,確保演出安全。請你局於演出前核驗臨時搭建舞台、看台等演出場所合格證明,並做好現場監督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