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韓國歌手張鎬哲到浙江慈谿演出的批覆》是一部文化部政府相關部門於2007年11月02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化部關於同意韓國歌手張鎬哲到浙江慈谿演出的批覆
- 發布單位:文化部
- 發布文號:文市函〔2007〕2168號
- 發布日期:2007-11-02
- 生效日期:2007-11-02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 檔案來源:文化部
簡介,具體內容,
簡介
具體內容
文化部關於同意韓國歌手張鎬哲到浙江慈谿演出的批覆
(文市函〔2007〕2168號)
浙江省文化廳:
你廳浙文外[2007]308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浙江省對外文化交流公司邀請韓國歌手張鎬哲,於2007年11月19日到浙江省慈谿市演出。
請舉辦單位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廳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此復。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