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俄羅斯軍隊亞歷山大紅旗歌舞團到福建演出的批覆
(文市函〔2006〕1841號)
(文市函〔2006〕1841號)
福建省文化廳:
你廳閩文市[2006]165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福建省福州東明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邀請俄羅斯軍隊亞歷山大紅旗歌舞團一行131人,於2006年9月底到福州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廳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此復。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福建省文化廳: 你廳閩文市[2006]165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福建省福州東明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邀請俄羅斯軍隊亞歷山大紅旗歌舞團一行131人,於2006年9月底到福州演出...
經研究,同意上海白玉蘭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邀請俄羅斯軍隊亞歷山大紅旗歌舞團一行131人,於2006年10月1日至2日到上海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
經研究,同意廣東南方文化發展有限公司邀請俄羅斯軍隊亞歷山大紅旗歌舞團一行131人,於2006年10月6日至9日到廣東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
經研究,同意中國祥宇文化發展有限公司邀請俄羅斯國防部遠東軍區紅旗歌舞團一行37人,於2008年3月18日至5月8日到北京等地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