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稱“文化生產要素市場”。指文化生產要素交換關係,或文化生產要素按照市場規律進行交易的具體場所。包括土地建築物市場、資本市場、技術設備市場、人力資源市場、智慧財產權市場、文化信息市場、文化服務市場等,涉及生產要素供給者和需求者構成的交易主體、經紀代理和信息諮詢等構成的中介主體以及政府行政管理主體。是進行文化生產的必要條件。文化生產要素可以完全按照市場需求和交換規律進行組合,實現人、財、物、技術等資源最佳結合,避免不必要的資源閒置和浪費。市場機制可以有效提升文化生產要素合理流動的速度和最優配置的比例,提高文化生產效能和豐富文化產品。培育文化生產要素市場是完善文化市場體系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