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中國聯合會

數字中國聯合會

“數字中國聯合會”是以中國的新興高科技企業的企業家為主自發創辦的非政府、非贏利的民間社團組織。以下簡稱為“數字中國”。“數字中國”致力於發展中國及亞洲地區高科技產業之間的溝通與合作,推動整箇中國及亞洲地區數位化發展進程,促進跨越中國及亞洲與已開發國家間的數字鴻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數字中國聯合會
  • 發起人:中國的新興高科技企業的企業家
  • 特點:非政府、非贏利
  • 屬性:民間社團組織
  • 目的:推動整箇中國數位化發展進程
  • 國家:中國
  • 會員:400多家
  • 成立時間:2003年2月16日
  • 成立地點:亞布力
聯合會簡介,工作任務,宗旨,IT領袖峰會,聯合會章程,

聯合會簡介

目前,“數字中國”有會員400多家,其中數十家會員在中國乃至世界都是重量級的企業。為適應中國將成為世界新經濟的最大市場,為加強跨行業的企業聯合、形成規模優勢並加強與政府溝通,同時致力於中國乃至亞洲、世界的數位化發展,促進企業間、會員間以及亞洲各國同行間的合作與交流,“數字中國”於2003年2月16日在亞布力正式成立。全體與會會員通過了“數字中國聯合會”章程,“數字中國”的常務理事:丁健、鄧中翰、王維嘉、劉二飛、吳鷹、郭為、曾強、王中軍、李穎。吳鷹當選首屆“數字中國聯合會”主席。
“數字中國”將充分發揮團隊的力量和會員的資源優勢,為中國乃至世界的數位化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通過各種渠道,提高會員的知名度,協助會員企業進一步開拓市場。

工作任務

積極參與推動中國信息化及數位化發展。
博鰲亞洲論壇積極配合,推動亞洲數位化發展。
探討提出促進中國及亞洲技術標準和建立中國及亞洲技術標準聯盟的可行性,推動中國原創及核心技術的發展。
探討中國及亞洲科技產業人才與資本市場的發展,比較研究亞洲各國特殊人才政策。
每年舉辦“數字中國高峰論壇”和支持有國際比較、特別是在與亞洲國家/地區相比較基礎上的產業調研,發布和出版調研成果和市場展望。
多種方式促進本聯合會成員之間以及成員與政府有關部門和其他產業企業家之間的交流。
舉辦各類培訓及講座,積極為培養中國及亞洲的高科技產業人才做出貢獻。
與數字日本、數字韓國、數字東協等區域聯盟和亞洲科技產業的其他組織發展對話與合作。
探討亞洲科技產業自由貿易區的可行性和其他商貿合作的可能性,以及亞洲各國在相關領域協調關稅的可行性。

宗旨

致力於發展中國及亞洲地區高科技產業之間的溝通與合作,推動整箇中國及亞洲地區數位化發展進程,促進跨越中國及亞洲與已開發國家間的數字鴻溝。

IT領袖峰會

2011中國(深圳)IT領袖峰會,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和數字中國聯合會聯合主辦。2009年和2010年兩屆峰會,緊扣時代脈搏,與經濟發展態勢相呼應,取得多項積極成果,對我國IT產業發展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峰會因此被譽為“中國層次最高的信息產業年度盛會”。
2010中國(深圳)IT領袖峰會雲集高端嘉賓,齊聚業內名企,來自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廣東省政府、61位國內最具影響力與號召力的IT業界領袖以及國際知名IT企業CEO等人士出席,參與峰會各論壇頭腦風暴,深刻分析全球經濟復甦下IT產業的機遇與挑戰,深入探討研究我國信息產業發展的未來,積極倡議致力創造一個鼓勵創新、公平開放的產業環境,鍛造凝練新興產業新商業文明,對促進中國IT產業良性健康可持續發展,進一步引領經濟發展新模式起到積極作用。近百家媒體約500人次的記者參與現場採訪報導。
在國家“十二五”規劃開局之年,為大力推動網際網路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深圳市人民政府和數字中國聯合會繼續共同主辦“2011中國(深圳)IT領袖峰會”,並邀請國家有關部委高層領導、國內最具影響力與號召力的IT業界領袖以及國際知名IT企業CEO等人士出席。峰會擬於2011年3月28日開幕,屆時將圍繞“未來IT新動力”的主題,有多位重量級嘉賓作公開主題演講,並舉行“網際網路的經濟價值”為主題的高端對話,還將召開閉門會議研究IT產業發展戰略及重大方向性問題。峰會舉行的同時,將開設綠色IT與雲計算、多媒體移動終端時代、中國IT產業投融資、網際網路與人文生活等4個分論壇。
可以預見,本屆峰會將是一屆精英薈萃、智慧匯聚的盛會,將會呈獻更多業界最具前瞻性、戰略性與權威性的聲音,將集聚中國IT產業未來發展新動力,引領中國經濟發展新模式。

聯合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1、組織正式名稱是“數字中國聯合會”(以下簡稱“本聯合會”或“數字中國”)。“數字中國”的英文正式名稱是“e-China Alliances”(簡稱“e-China”)。
2、本聯合會的性質,是以中國新興高科技企業的企業家為主自發創辦的非政府、非政治和非贏利的民間社團組織。
3、本聯合會的宗旨,是致力於發展中國及亞洲地區高科技產業之間的溝通與合作,推動整箇中國及亞洲地區數位化發展進程,促進跨越中國及亞洲與已開發國家間的數字鴻溝。
4、本聯合會的總部所在地是北京。
5、“數字中國”的工作任務包括:
積極參與推動中國信息化及數位化發展。
與博鰲亞洲論壇積極配合,推動亞洲數位化發展。
探討提出促進中國及亞洲技術標準和建立中國及亞洲技術標準聯盟的可行情,推動中國原創及核心技術的發展。
探討中國及亞洲科技產業人才與資本市場的發展,比較研究亞洲各國特殊人才政策。
舉辦“數字中國論壇”(以下簡稱“論壇”)和支持有國際比較、特別是在與亞洲國家/地區相比較基礎上的產業調研,發布和出版調研成果和市場展望。
多種方式促進本聯合會成員之間以及成員與政府有關部門和其他產業企業家之間的交流。
舉辦各類培訓及講座,積極為培養中國及亞洲的高科技產業人才做出貢獻。
與數字日本、數字韓國、數字東協等區域聯盟和亞洲科技產業的其他組織發展對話與合作。
探討亞洲科技產業自由貿易區的可行性和其他商貿合作的可能性,以及亞洲各國在相關領域協調關稅的可行性。
通過各種渠道,提高會員的知名度,協助會員企業進一步開拓市場。
第三章·成員
6、任何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則聲熱衷於促進高科技產業在中國持續、高速發展和普及的企業和企業家,並願意接受和遵守本聯合會章程者,都可成為本聯合會成員。
7、本聯合會成員分兩個基本類型:
普通會員:接受本聯合會章程,繳納普通會員會費,參加本聯合會安排的年度活動。
理事會員:接受本聯合會章程,繳納普通會員會費,進而成為本聯合會理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的成員,並在理事會常務理事的選舉中享有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
以上每一類型的成員,又有機構會員和個人會員之分。
第四章·組織結構
8、數字中國聯合會理事會全體會議(以下簡稱“理事會全會”)為本聯合會的最高決策機構。理事會全會每一年召開一次,其職能,是選舉本聯合會常務理事(以下簡稱“常務理事”)及審批本聯合會重大事宜。理事會全會由本聯合會會長召集和主持。關於理事會全會的程式,本聯合會另有詳盡規定。
9、為保證本聯合會發展的穩定性和方針的連貫性,每屆常務理事選舉之前,常務理事的候選人須首先爭取到上屆常務理事會中不少於3名常務理事聯名舉薦,方可具備候選人資格,並在獲理事會全會半數以上(不含半數)有效票數即成為常務理事。關於客車是事的選舉方法,本聯合會另有詳盡規定。
10、數字中國聯合會常務理事會(以下簡稱“常務理事會”)可不定期舉行,每一年選舉一次。常務理事可連選連任。常務理事會也可根據數字中國聯合會會長(以下簡稱“會長”)的提名,就個別成員的增補或替換宜做出決定。
11、每年常務理事會的第一次會議選舉數字中國聯合會會長一名和數字中國聯合會副會長(以下簡稱“副會長”)一名及秘書長一名。
12、除每一屆常務理事會的第一次會議選舉會長和副會長及秘書長之外,常務理事會的主要職能還包括:
討論和批准本聯合會的工作方針和活動計畫。
擬定本聯合會章程的修改草案。
審核與批准本聯合會的內部管理制度。
籌備下屆的理事會全體會議。
審核與批准本聯合會會員和理事的會籍事宜。
建立本聯合會的顧問組織。
授予本聯合會的名譽稱號,包括名譽會長、名譽理事等。
就任何有關本聯合會的重大事宜進行討論和決策。
13、常務理事會的會議一般每兩月一次,必要時可臨時召開,但不超過每月三次。常務理事會會議由會長或副會長召集和主持。
第五章·會員的加入和退出
14、申請加入本聯合會者,可根據自願,選擇作為普通會員或理事會員並享有和承擔與其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15、選擇作為普通會員者,須向本聯合會秘書處提出正式書面申請,由一名理事會員推薦,並附本人或本機構所支付的年度會費,以及本人所在機構或本機構的工商註冊登記檔案的副本,經秘書處核准並向理事會備案和辦理會員證後,即可參加本聯合會當年內的一切活動但沒有表決權。
16、選擇作為理事會員者,須首先爭取到不少於一名常務理事的推薦,向本聯合會秘書處提出正式書面申請,並附本人或本機構所支付的理事會費,以及本人所在機構或本機構的工商註冊登記檔案的副本,經由常務理事會費,以及本人所在機構或本機構的工商註冊登記檔案的副本,經由常務理事會批准並頒發理事證書後,即可參與本聯合會相應的一切活動並享有表決權。
17、如普通會員或理事會員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或嚴重損害本聯合會利益或公眾形象的行為,由不少於三名常務理事提出,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並註銷其普通會員證或理事會員證書。
18、如理事會員長達半年時間內從未由本人或指定代表參加本聯合會的任何活動,也從未與秘書處聯繫,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其作為本聯合會成員的身份。
19、普通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秘書處,並交還會員證。如退會時未交還會員證,則由秘書處在該會員繳納會費一年期滿時註銷其普通會員資格。
20、理事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常務理事會,並交還理事證書。如退會時未交還理事證書,則由秘書處進行查詢。如查詢未獲結果,則由秘書處報請常務理事會採取適當辦法註銷其理事會員資格。
第六章·普通會員
21、會員的權利包括:
自由選擇參加本聯合會舉辦的各項活動。
22、會員的義務包括:
按本聯合會章程對會員的要求一次性繳納一年會費。
在參加本聯合會活動期間服從聯合會的安排。
第七章·理事會員
自由選擇參加本聯合會舉辦的各項活動。
對本聯合會的工作安排提出建議和進行監督。
就本聯合會的內容決策事宜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在理事會員本人和所在機構的商業的和非商業的宣傳中,按照聯合會統一頒發的標準使用本聯合會的標誌。
24、理事會員的義務包括:
按本聯合會章程對理事會員的要求一次性繳納規定會費。
遵守本聯合會章程,執行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的決議。
積極促進與本聯合會其他會員的商務合作。
積極維護本聯合會的公眾形象和信譽。
第八章·常務理事
25、常務理事應該具備以下任何一項條件:
對本聯合會的發展作出重大貢獻者。
對本聯合會的發展提供重要資源者。
積極參與本聯合會各項活動、經常提出建設性意見者。
第九章·會長和副會長的職權
作為本聯合會的代表,簽署任何以本聯合會名義簽署的檔案,包括所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和公告,以及本聯合會向公眾發布的檔案。
任命負責本聯合會各專項工作的執行理事。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全會、常務理事會及執行理事會會議。
檢查常務理事會決議落實情況。
準備理事會全會。
責成秘書處安排和進行會長視為符合本聯合會章程精神的任何活動。
27、副會長的職權包括:
協助會長行使本條款中列出的會長職權。
第十章·秘書處、秘書長和副秘書長
28、秘書處是本聯合會專職的內部服務和執行機構,負責實施常務理事會制定的工作方針和活動計畫。
29、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向常務理事會提出活動計畫草案;
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計畫;
協調、開展組織工作;
提名副秘書長;
提名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提交會長批准;
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30、副秘書長行使以下職權;
協助秘書長實施本條款列出的秘書長職權。
第十一章·財務及財務監督
31、本聯合會的經費來源包括:
會員會費--
公司普通會員人民幣3000元/年。
個人普通會員人民幣1000元/年。
公司理事會員10000元/年。
個人理事會員3000元/年(或其他重大資源)。
社會團體及個人的捐贈。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其他合法收入。
32、本聯合會的經費開支包括:
支付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
舉辦會員聚會、工作會議的開支。
編印會刊和有關資料的開支。
組織高層論壇和學術交流活動,人才培訓,信息服務等所需開支。
日常運作開支。
33、本聯合會的經費使用,必須完全限於本章程規定的範圍,且不在會員中做任何現金分配。
34、本聯合會建立嚴格、透明的財務管理制度。
35、本聯合會及其活動的服務單位須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
36、任何單位、個人都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聯合會的資產。
37、本聯合會的財務帳目審計須由具備會計審計資質的事務所進行。
第十三章·附則
38、章程的任何修改草案,須經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全會上提出,經理事會全會有效票數半數以上(不含半數)通過而生效。
39、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常務理事會。
40、本章程經理事會全會有效票數半數以(不含半數)通過而生效。
41、本聯合會章程草案在通過國家法律程式後,立即正式生效。
數字中國聯合會籌委會 2002年8月30日
附加說明:籌委會(1)號決議
數字中國聯合會的發起成員在交納理事會費後自動成為聯合會理事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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