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表彰全國教育紀檢監察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教育部關於表彰全國教育紀檢監察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是教育部為了表彰教育紀檢先進集體和個人而頒發的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表彰全國教育紀檢監察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 教監號:[2008]1號
  • 目的:表彰教育紀檢先進集體和個人
  • 頒發單位:教育部
教監[2008]1號,教育系統,

教監[2008]1號

黨的十六大以來,教育系統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和廣大紀檢監察幹部認真學習貫徹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履行紀檢監察職責,緊緊圍繞教育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積極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為保障服務教育事業持續協調健康發展和人才健康成長作出了重要貢獻,湧現出一批愛崗敬業、秉公執紀、無私奉獻、成績卓著、事跡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為了表彰先進、弘揚正氣、振奮精神、鼓舞鬥志,深入推進教育系統反腐倡廉建設,教育部決定,授予北京大學紀委、監察室等81個單位“全國教育紀檢監察先進集體”榮譽稱號;授予王健等98位同志“全國教育紀檢監察先進個人”榮譽稱號。希望受到表彰的集體和個人,珍惜榮譽,謙虛謹慎,戒驕戒躁,再接再厲,為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再立新功。

教育系統

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和廣大紀檢監察幹部要以受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為榜樣,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以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積極進取,開拓創新,努力把教育紀檢監察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為推動教育事業科學發展、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作出更大貢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