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同意蘭州商學院更名為蘭州財經大學的函

教育部關於同意蘭州商學院更名為蘭州財經大學的函

《教育部關於同意蘭州商學院更名為蘭州財經大學的函》(教發函[2015]78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於2015年4月28日對甘肅省人民政府《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申請蘭州商學院更名為蘭州財經大學的函》(甘政函〔2014〕131號)的復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同意蘭州商學院更名為蘭州財經大學的函》
  • 復函時間:2015年4月28日 
教育部關於同意蘭州商學院更名為蘭州財經大學的函
教發函[2015]78號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申請蘭州商學院更名為蘭州財經大學的函》(甘政函〔2014〕131號)收悉。
根據《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設定暫行條例》和《普通本科學校設定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以及全國高等學校設定評議委員會六屆四次會議的評議結果,經研究,同意蘭州商學院更名為蘭州財經大學,學校標識碼為4162010741;同時撤銷蘭州商學院的建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蘭州財經大學系多科性本科學校,以本科教育為主,同時承擔研究生培養的任務。
二、該校由你省領導和管理,其發展所需經費由你省統籌安排解決。
三、該校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暫定為22000人。
四、該校現有專業結構的調整和新專業的增設,應按我部有關規定辦理。
望你省加強對該校的領導,加大資金投入,引導學校科學定位,全面加強內涵建設,強化學校發展戰略規劃研究,努力提高教育質量、科研水平和辦學效益,創新人才培養模式,重點培養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所需要的套用型、技術技能型、複合型人才,促使學校辦出特色和水平,為甘肅省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教育部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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