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同意在山西興華職業學院基礎上建立山西套用科技學院的函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申請建立山西文理學院的函》(晉政函〔2013〕91號)和《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山西興華職業學院升本校名問題的請示》(晉教發〔2014〕9號)收悉。

根據《高等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普通本科學校設定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以及全國高等學校設定評議委員會六屆三次會議的評議結果,經研究,同意在山西興華職業學院基礎上建立山西套用科技學院,學校標識碼為4114012779;同時撤銷山西興華職業學院的建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山西套用科技學院系本科層次的民辦普通高校,由你省負責管理。
二、學校辦學定位於套用技術類型高等學校,主要培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所需要的套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
三、學校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暫定為6000人。
四、學校本科專業的增設問題,按我部有關規定辦理。同意首批設定本科專業5個,即物流管理、酒店管理、工程管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土木工程。
五、我部將適時對學校辦學定位、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情況進行評估。
望你省加強對該校的指導和支持,結合最佳化區域高等教育結構布局的需要,引導學校按照辦學定位,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加強學校發展戰略規劃研究,加強內涵建設,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培養社會需要的套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就業率,促進學校辦出特色,辦出水平,為山西省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作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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