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對全國高考體育測試現場進行調研和反興奮劑抽測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最新頒發的《反興奮劑條例》的實施要求,由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高校學生司,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和中國奧委會反興奮劑委員會組成調研組於2006年春季對全國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和高校高考體育測試現場(含高校體育專業加試和普通高等學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進行調研和反興奮劑抽測。有關調研內容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對全國高考體育測試現場進行調研和反興奮劑抽測的通知
  • 發布單位:教育部辦公廳
  • 發布文號:教體藝廳[2006]3號
  • 發布時間:2006-03-08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部屬各高等學校:
高考體育測試場地條件、周圍環境、現場管理和秩序;被測試學生運動員的報考材料、資格和測試現狀;招收2006年體育專業和高水平運動員的學校和項目狀況;裁判員、工作人員執法情況;隨機抽測部分考生尿樣,進行興奮劑檢測。對證實服用興奮劑的學生,一律取消考生當年報考體育專業和高水平運動隊資格,並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加強反興奮劑工作是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和《教育部 國家體育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普通高等學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的意見》(教體藝 2005 3號)等要求,目的是維護全體學生的身心健康,保證教育的公平、公正性和學校體育事業的健康發展。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省級招辦和各有關高等學校積極支持和配合搞好這項工作。
教育部辦公廳
二○○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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