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紀律

基督教教會為保證教會團體及每個個體的完整與健康,制定一系列具體的紀律規則,規範教會團體及個體生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會紀律
  • 外文名:Discipline
最初的紀律形式為《新約》中耶穌的訓誡,其目的是改正。公元4-5世紀起,強調規範和懲罰,帶有世俗權力的強制性。最嚴厲的懲罰為絕罰。宗教改革時期,新教路德宗加爾文宗等要求教會紀律嚴明,處罰嚴厲,強調團體的健康而非個體的發展。當代基督教普遍放鬆紀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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