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刻簡介
明嘉靖七年(1528年)三月
南陽知府楊應奎等立石,郡庠生李岩書,孫慶篆。碑為方螭首,龜座。碑首高92厘米,寬82厘米,厚27厘米。碑身高196厘米,寬77厘米,厚21厘米。碑座長166厘米,寬110厘米,高58厘米。全碑通高346厘米。碑額正中篆書“敕賜忠武侯廟規祭文祭品檄文碑”十四字,額兩側及頂部高浮雕雙龍紋飾。碑身正書32行,滿行92字,字跡清晰,工整秀麗。碑身四邊刻有連續的雲雷紋圖案。碑陰篆額“碑陰”二字,兩側紋飾同碑陽,碑身刻有本庵住持及道徒、管工吏、管工老人、泥水匠等姓名。該碑碑身有裂痕,現存於武侯祠大殿前。
碑刻全文
敕賜忠武侯廟規祭文祭品檄文碑
河南等處承宣布政使司為乞賜祀典題額以昭忠義事。禮房準勘合科付承準禮部正字三千五百九十三號,勘合前事祠祭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連送該本部題本司案呈奉本部送禮科抄出。
欽差提督撫治鄖陽等處地方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蔣曙題,據河南布政司撫民兼分守汝南道右參政許復禮呈:“照得南陽郡城西七里許,有阜隆然,綿亘四十餘里,名曰
臥龍崗,乃漢丞相忠武侯諸葛孔明躬耕之地也。崗上有草廬故居,廬前有忠武侯廟,廟中塑像綸巾抱膝宛然,令人起敬。旁有書院故址。詢之父老,考之郡志,皆雲孔明大節,自唐宋以來,鄉人立祠祀之,血食有年。西北有紫山,相去三十里,乃龐土元隱居之所。傳所謂伏龍、鳳雛正在於此,此亦
隆中地。蓋秦以
襄陽隆中為南陽郡也。
元初兵燹之餘,棟宇圮壞,鞫為蓁莽。大德戊戌,府官修葺,以關張配享。延祐二年,因近臣奏請,創建孔明書院,命翰林院詳定學制,取侯之遺訓,講堂曰‘靜成’,東西兩序曰‘明志’、曰‘廣材’,撥田奉祀,廩給師生,設山長主之。歲久風雨摧敗,至國初祠毀。宣德間,南陽知府陳正倫、陳悌相繼修葺,廟宇一新。歲久又頹。成化間,知府段堅重建堂宇,復書院,擇士以教之。久而又廢。弘治乙卯,參政顧福分守茲土,乃檄知府馬輿等,復為堂六楹,中肖侯像,又歸其原設圭田四頃,以供祀事。迄今以八月二十八日,為侯忌辰,有司、鄉人以義起之,歲致一祭,未經奏請。廬亭初覆以茅,後因常腐,易以瓦,猶匾曰‘草廬’,亦未經奏請題額。
夫以侯之忠貞節義,載之史傳者,昭如日星。其翊正統,信大義,輔幼君,植綱常,見於出師二表者,迄今讀之,真可使人流涕。當建安以後,天下奸雄肆起,併吞中原,曹瞞劫遷,魏懿謀篡,已不復知有漢矣。然卒使天下曉然知曹魏之為賊、而人紀賴以不墜者,侯之力也。至其出處之正,同伊呂;攝政之誠,同周公。此先儒羅從彥、張南軒、文仲子極言以稱之也。其視定國死事,御大災,捍大患者,孰軒輕邪。
我國朝崇重祀典。洪武二十一年,固嘗采禮官之奏,與歷代名臣從祀帝王廟矣。然侯之精誠貫日,千載不磨,當必戀戀於靜修舊遊之地。而我國朝恩禮普及於群祠,顧於孔明大節,肯靳之不若故元之崇重也邪。是蓋前官未經奏請,為時缺典,望乞具奏,請賜廟額及春秋祭典。秋祭就於八月二十八日,亦合用仲月之禮。使英魂義魄歆饗於抱膝藏修之地,則不但郡人官守得以揭處妥靈,而於地方觀感之下,導忠勸俗,所系亦為不細矣。時值歲久,廟宇牆垣又為風雨推頹,已行有司估計修理。除估計工費的實另行具呈外,今將前項缺典緣由,具呈定奪施行。”等因,到臣。
“為照漢臣諸葛亮之佐先後二帝也,忠貞節義,載在史傳,昭如日星,有不容掩者。但襄陽不過亮與隱士龐士元往來游息之地,因嬴秦以為南陽郡屬之,故該襄王奏準奉有祀典題額。今
隆中實為亮藏修發跡之所,海內之人聞者莫不欲即其地,登其堂,仰見其儀刑。於千百載之上,顧廟宇不加葺,祀典不加修,題額祭文不加請賜焉,殆非所以昭忠節,訓天下,而勸後世者也。除廟宇、書院,臣督令修理外,如蒙準言,乞敕禮部再加參詳,果合禮制,就便酌定春秋二祭日期,並賜祭文及祠廟題額,俾有司永永嗣而行之,如此庶見我聖朝崇報忠貞,表彰節義,非徒慰靈爽於既往,抑將垂訓勸於無窮矣,其於世教豈小補哉。臣不勝拳拳懇請之至”等因。
題奉聖旨
禮部 知道,欽此。
欽遵。
抄出送司。
“案查正德二年十一月內,該襄府暫理府事光化王奏稱,
襄簡王先年慕隆中佳秀,擇為塋葬之地,後任事之人不能體王之意,將諸葛亮廟遷於山之左臂,地既非宜,廟且陋小。隆中東去數十步,有一窩,欲將亮廟那移修建等因。該本部題準行移本府,自備工料,蓋造廟宇,完日另行奏請廟額祭祀。續該光化王奏稱,廟宇已成,乞要請賜廟額及春秋祭祀。又該本部題奉欽依,行移翰林院撰與祭文,賜廟額名‘忠武’,定與祭品,春秋致祭。” 去後。“今該前因案呈到部,看得欽差提督撫治鄖陽等處地方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蔣曙題稱,南陽郡城西,有
臥龍崗,乃漢丞相忠武侯諸葛孔明躬耕之地。崗上有草廬故居,廬前有忠武侯廟,又有孔明書院,歲久風雨摧敗,除督令修理外,乞要再加參詳,果合制禮,就便酌定春秋二祭日期,並賜祭文及祠廟題額一節。為照漢丞相忠武侯諸葛亮,避東漢之末運,寓南陽之西崗,躬耕隴畝,不求聞達,其出處之正,輔佐之誠,先儒比之伊呂,則固有不可少者。今廟宇荒落,祀事久廢,委為缺典,既該提督撫治鄖陽都御史蔣曙具奏前因,相應依擬合候命下之日,行移翰林院撰擬祠廟題額並祭文,仍照例定與祭品,備行河南布政司,轉行該府,於每年春秋仲月,就遣本府官致祭。未敢擅便”等因。
題奉聖旨
是,廟額還名忠武。欽此。
欽遵。擬合通行。除外,合就連送仰付該司類行河南布政司,照依本部題奉欽依內事理欽遵。轉行該府,備辦祭祀,於每年春秋仲月,就遣本府官致祭施行等因。備付,準此,擬合就行。為此札仰本府著落當該官吏,照依勘札備本部題奉欽依內事理欽遵。如遇每年春秋仲月,該府動支庫貯,不系贓罰,無礙官錢,買辦鮮潔品物,遣本府官致祭施行。仍申分守該道並撫治衙門知會,俱勿違錯不便,須至札付者。
賜漢丞相忠武侯諸葛亮春秋祭文
維
嘉靖 年 歲 次 月朔 日,
河南南陽府知府某欽奉朝命,致祭於漢丞相諸葛武侯之神。惟神學術正大,出處光明。功蓋三分,首委身於帝胄,忠宣二表,早發跡於
隆中。眷此邦人,永懷風節。念草廬之久敝,復祠宇之更新。茲值春恪修祀事。仰祈靈祝,昭格無窮。
一品物:豬一口,羊一控,魚醢,肉醢,俎菜共五品;米麵食共五品;果子五品;香一炷,燭一對,帛一段,酒二瓶,行三獻禮如儀。
嘉靖七年正月日右札付
南陽府。準此,春祭用次丁日,秋祭用八月二十八日。
大明嘉靖七年歲次戊子三月吉日,
南陽府知府青齊楊應奎,同知江都李重,通判饒陽張學、姑蘇徐瑾,推官石州張欽同立石。
督工照磨所照磨乾州張邦直。
君庠生李岩書,孫慶篆。
石工樊隆董朝刻。
碑陰
本庵焚修香火住持:李志恩;徒弟:得玶、得鯨、得胤。
管工吏:馬景富、張丹。
管工老人:張賢、李廷玉。
泥水匠:殷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