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御史中丞盧奕謚議

《故御史中丞盧奕謚議》是唐代獨孤及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故御史中丞盧奕謚議
  • 出處:《全唐文》
  • 作者:獨孤及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故御史中丞盧奕謚議
盧奕剛毅而忠,直方而清,勵精吏事,所居可紀。天寶十四載,洛陽陷沒,於時東京人士,狼狽鹿駭。猛虎磨牙而爭其肉,居位者皆欲保性命而完妻子。或先策高足,爭脫羿彀;或不恥苟活,甘飲盜泉。奕獨正身守位,蹈義不去,以死全節,誓不辱身。勢窘力屈,以朝服就執,猶慷慨感憤,數賊梟獍之罪。觀者股慄,奕不變其色,西向而辭君,然後受害。雖古烈士,方之者鮮矣。或曰:“洛陽之存亡,操兵者實任其咎,非執法吏所能抗,師敗將奔,去之可也。委身寇讎,以死誰懟?”及以為不然,勇者御而忠者守,必社稷是衛,則生死以之。危而去之,是智免也,於忠何有?蓋荀息殺身於晉,不食其言也;仲由結纓於衛,不避其難也。元冥勤其官而水死,守位而忘軀也;伯姬待保姆而火死,先禮而後身也。彼四人者,死之日皆於事無補,夫豈愛死而賈禍也?以為死輕於義,故蹈義而捐生。古人書之,使事君者勸。然則祿山之亂,大於里克、孔悝;廉察之任,切於元冥之官。分命所系,不啻保姆,逆黨兵威,烈於水火。於斯時也,能與執干戈者同其戮力,挽之不來,推之不去,豈不以師可虧,義不可苟,身可殺,節不可奪?故全其操持於白刃之下,孰與夫懷安偷生者同其風哉?謹按諡法,圖國忘身曰貞,秉德尊業曰烈。奕執憲戎馬之間,志藩王室,可謂圖國矣。國危不能救,而繼之以死,可謂忘身矣。歷官十一任,言必正,事必果,而清節不撓,去之若始至,可謂秉德矣。先時黃門以直道佐時,奕嗣之以忠純,可謂尊業矣。請謚曰貞烈,謹議。

作者簡介

獨孤及(725—777)唐文學家。字至之,河南洛陽人。先世為匈奴獨孤氏。潁川郡長史獨孤通理之子。天寶末,舉洞曉玄經科,曾任左拾遺、禮部員外郎、常州刺史等職。與李華、蕭穎士等同以古文著名,長於議論,對崇尚駢偶藻麗的文風不滿。也能詩。有《毗陵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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