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體制改革方案的醞釀與提出(1987年10月)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前後,中央提出了政治體制改革的問題。十一屆三中全會公報明確指出,“實現四個現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產力,也就必須要求多方面地改變同生產力發展不適應的生產關係和上層建築”。1980年8月18日,鄧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作了《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的講話,對我國權力過分集中、官僚主義嚴重、封建主義影響尚未肅清的政治體制提出了改革的意見。講話經中央政治局通過,成為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指導性檔案。1986年,鄧小平多次談到政治體制改革問題。9月末,中央決定設立辦事機構,開始對政治體制改革進行系統研究。1987年9月,形成了《政治體制改革總體構想》,經中央政治局討論決定提交黨的十二屆七中全會。《政治體制改革總體構想》經十二屆七中全會討論原則通過,決定將其主要內容寫入黨的十三大報告。1987年10月25日,黨的十三大報告正式提出政治體制改革的總體構想、基本原則和主要任務。指出,政治體制改革的長遠目標,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備、富有效率、充滿活力的社會主義政治體制。改革的近期目標,是建立有利於提高效率、增強活力和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的領導體制。目前應當採取的改革措施包括:實行黨政分開,即黨政職能分開;進一步下放權力;抓住轉變職能這個關鍵改革政府工作機構;改革幹部人事制度;建立社會協商對話制度;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通過改革,使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一步一步走向制度化、法律化。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