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資主體

政府投資主體,是指經國務院授權,代表中央政府行使投資和資產運營管理職能,具有法人地位的經濟實體。地方政府授權,代表地方政府行使投資職能,具有法人地位的經濟實體,是地方政府投資主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府投資主體
  • 外文名:無
  • 性質:具有法人地位的經濟實體
  • 來源:經國務院授權
計畫,作用,運用方式,管理方式,

計畫

(2)資金運用的政策性,政府投資主體資金運用的政策性是明顯的,其資金投向主要是依據政府某個時期產業政策的要求,以追求社會巨觀投資效益。
(3)政府投資主體行為的整體性。無論是中央政府投資主體,還是各級地方政府投資主體,其投資行為均體現整體性,即代表政府的意志和巨觀調節傾向。
(4)政府投資主體非競爭性。與企業投資主體和個人投資主體相比較,政府投資具有非競爭性。政府投資主體的非競爭性,既體現在資金籌措方面,又體現在資金投向方面。政府投資主體依靠財政預算提供資金的非競爭性是顯而易見的。在資本商場上籌措資金,政府投資主體則依靠政府的信譽,在一定程度上也體現為非競爭性。在資金投向方面,政府投資主體採取無償投入的方式是非競爭性的投入。採取有償投入和參股、控股投資方式,也往往是投向那些社會效益高,財務收入低的行業或項目、這正是企業投資主體和個人投資主體不願涉足的方面,因此非競爭性也是顯而易見的。

作用

(1)調節社會投資總量。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儘管政府投資主體的投資量不占居主導地位,但對社會投資總量均衡起到調節作用。當社會投資量呈膨脹勢頭,通貨膨脹趨勢嚴重時,政府投資主體通過減少投資量,以緩解投資膨脹。當社會經濟不景氣時,企業投資主體和個人投資主體投資欲望低下時,政府投資主體採取增加投資量的途徑,促進社會投資發展,從而促進社會經濟發展。
(2)調節社會投資流向。政府投資主體除自身投資於社會效益高、財務效益低的社會公共事業外,還起到引導企業投資主體投資於社會公共事業方面的作用。當然,企業投資主體選擇公共事業投資以其商品化程度為前提,即能夠實現投入產出的良性循環。依據政府產業政策要求,對於那些關係國計民生的重點產業以及一些新興產業,政府投資主體均予以關注,作為投資的重點方向。因為,這些行業一般投資規模大,資金占用期限長,且存在著相應的風險。而政府投資主體這一行為取向,還可以誘導企業投資主體和個人投資主體的資金投入到這些行業。事實上,政府投資主體發揮引導企業投資主體和個人投資主體的作用。
(3)為企業投資主體創造相應的投資環境。政府投資主體以社會公共事業和基礎產業為投資重點,客觀上發揮著為企業投資主體提供經濟環境的作用。企業投資主體的經濟環境,很重要一個方面在於公用設施和社會基礎設施的不斷改善。而公用設施和社會基礎設施,有一部分是無法實現商品化經營或商品化程度很低,即不能實現投資經濟活動投入產出的良性循環,或產出能力較低,因此,‘這方面的投資是政府投資主體的義務和責任。
(4)國有資產的具體體現者。在任何經濟制度條件,都必須存在國有資產,區別在於國有資產占社會資產的比重不同和經營、管理和占有方式不同。國有資產是國家投資形成的,是國家直接掌握的資產。國有資產的形成和經營管理,主要由政府投資主體來執行和承擔。

運用方式

政府投資主體以政府財政為後盾,其主要資金來源為政府財政預算,同時輔之於資本市場籌措資金。無論是在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環境中,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投資主體都以財政預算收入為主要資金來源,這是政府投資經濟活動職能的具體體現。國家預算收入主要來源於稅收,.其特點為無償性和相對固定性。運用資本市場籌措資金,是政府投資主體資金的重要補充,以體現政府投資主體的投資導向作用。通過資本市場籌措資金,通常採取發行國債,及地方政府債的方式。政府通過資本市場籌措資金,是國家信用活動的形式,在不改變資金所有權的前提下,依據政府債券的信譽實現社會資金使用權的暫時讓渡,彌補政府投資主體資金的不足。政府投資主體從事投資經濟活動所形成的資產歸政府所有。在投資資傘運用方式上,政府投資主體主要採取無償投入和有償投入及參股、控股等形式。所謂無償投入則屬於不直接形成投入產出的資金循環。但是,從整個社會投資運動角度考察,政府投資主體無償投入產生重要的社會效益,其產出體現為間接性。比如,政府投資主體無償投資於社會公共事業,促進社會公燕事業的發展,進而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又如,政府投資主體投資於大江大河治理、森林資源的保護及其他生態環境的治理和再造,從投資項目的財務效益分析,不直接體現投入產出的效益關係,但是對整個社會經濟發展所產生的效益是重要的,是巨觀的。所謂有償投入,即指財政投資貸款,通過貸款支持符合政府產業政策優先發展行業的發展。政府與借款者之間存在著的是借貸關係。參股、控股是政府投資主體的又一種主要投資資金運用方式。政府投資主體依據政府產業政策和投資政策的要求,參股、控股,直接或間接地發揮著引導社會投資流向作用。參股、控股投資,政府投資主體直接參與或主持投資經濟活動的管理,包括投資經濟活動決策和實施以及形成企業生產活動後的正常經營管理。

管理方式

根據政府投資主體的基本特徵,資金來源與運用方式以及所發揮的作用,政府投資主體應採取行政管理和企業化經營兩種方式。行政性管理,主要是指政府投資主體投資於不能實行商品化經營的公共事業和社會基礎設施方面的投資的管理。比如,各級政府改善辦公條件方面的投資(包括辦公樓房建設、培訓設施、福利設施以及通訊設施、等等),只能採取行政性管理。又如,大江大河治理、生態保護措施的建造以及對重大自然災害的防禦或救助,等等。再如,道路、橋樑以及軍用海港、機場和基地等非商品化經營設施的投資。
政府投資主體參股、控股投資主要是經營性投資方面。對於這方面投資,政府投資主體採取全資型或部分股份型。全資型則完全由政府投資主體投資,並由政府投資主體獨立經營。部分股份型,主要是參般或控制股份,前者是參與經營,後者以政府投資主體經營為主體。政府投資主體全資或控制股份的投資,其管理的具體形式為政府所屬的公司,如,政府所屬酌投資公司,通常是以產業為類別的公司,比如,國土開發公司、道路公司、房屋開發公司以及直接生產有效用產品的開發公司。政府所屬的投資公司代表政府從事投資經濟活動,在推行政府政策的前提下,同樣講究投資效益,加強經營管理。當然,不排除由政策因素影響,政府對所屬的投資公司實行必要的財稅政策優惠。從總體上看,政府投資主體在從事經營性投資活動過程中,其管理體制具有資本政府化,經營企業化等特點。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