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及職能部門消防安全培訓教程》是2018年6月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清大東方教育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基本介紹
- 書名:政府及職能部門消防安全培訓教程
- 作者:清大東方教育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 出版社: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6月
- 頁數:259 頁
- 定價:5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65332395
《政府及職能部門消防安全培訓教程》是2018年6月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清大東方教育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政府及職能部門消防安全培訓教程》是2018年6月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清大東方教育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內容簡介《政府及職能部門消防安全培訓教程/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系列叢書》按照公安部、教育部、人力資源...
《消防安全培訓教程》是2009年6月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國防。本書結合新《消防法》及其配套規定主要介紹了消防基礎知識,休閒娛樂場所、賓館、商場、餐飲場所、學校、網咖等公眾聚集場所及社區、建築工地的消防安全知識...
《農村消防安全培訓教程》是2019年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清大東方教育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內容簡介 大量慘痛的火災事故教訓告訴我們,面向全社會開展長期持續、專業、科學、規範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是直接、經濟、有效的消防...
《社區消防安全培訓教程》是2018年6月1日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清大東方教育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內容簡介 《社區消防安全培訓教程/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系列叢書》在充分調研社區消防安全現狀的基礎上,著力從社區消防管理...
《港航單位消防安全培訓教程》是2018年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系列叢書:港航單位消防安全培訓教程》分為三個篇章,第一篇為消防基礎知識,其內容有消防工作概述、物質燃燒基礎知識、火災基礎知識...
5、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等應將家庭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平安社區”、“文明社區”、“五好文明家庭”等創建、評定內容。6、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應將消防安全納入領導幹部培訓內容。(二)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1、學校應落實相關學科...
(五)其他應當教育培訓的內容。管理職責 第五條 公安機關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並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具體實施:(一)掌握本地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情況,向本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提出工作建議;(二)協調有關部門指導和監督社會消防安全...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應當將消防知識列入教育、教學、培訓內容。學校應當每年對全體學生和教職員工至少進行一次應急疏散演練和逃生自救訓練。廣播、電視、報刊等有關媒體應當播出和刊登消防公益廣告,義務宣傳消防知識。第六條 鄉(鎮)...
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門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行業、系統主管部門將消防工作納入本行業系統管理內容,落實消防工作責任,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知識教育培訓;嚴格依法審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審批項目,加強消防安全源頭控制。相關職能部門落實安全監管...
第十一條 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責任:(一)定期開展多種形式的全員消防宣傳教育,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增強火災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二)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全體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對新...
(二)參加有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和火災撲救。 (三)遵守公共場所和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四)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和其他組織開展的消防監督檢查。 (五)教育未成年子女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四)組織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疏散演練。(五)建立微型消防站,積極參與消防安全區域聯防聯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六)積極套用城市物聯網消防遠程監控、電氣火災監測等技防物防措施。第五十三條 對容易...
對其他社會單位重點檢查自動消防設施是否完好,維護保養契約是否簽訂,滅火器材是否齊全好用,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否健全落實,員工是否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單位防火巡查、火災整改、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和演練制度是否落實等。
(五)督促、指導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開展消防業務訓練和滅火演練,每季度至少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公安派出所和專職消防隊開展一次業務指導;(六)開展消防安全宣傳,組織和指導消防安全培訓;(七)履行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
(五)督促所屬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在重大節假日、重要活動期間以及火災多發季節,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推動消防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推廣使用先進消防和應急救援技術、設備。(六)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有計畫地建設公益性...
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制定並落實工作例會、消防檢查、隱患移送、聯合執法、宣傳培訓等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各級政府每季度應組織相關部門開展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火災多發季節、重大節假日期間、農業收穫季節和民俗活動期間,加強防火檢查...
第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依法指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做好本系統、本行業的消防工作。消防救援機構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綜合監管職能,承擔城鄉綜合性消防救援、火災預防、消防監督執法、消防宣傳、消防培訓和火災事故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