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報(北平)

《政府公報》是日偽時期發行於北平的政府周刊,每周一出版。該刊由臨時政府行政委員會公報處編輯並發行,1938年10月31日發行第41期後,改由行政委員會情報處公報室發行,1939年3月6日發行的第63號改為情報處第四科發行。館藏有1938年至1940年發行的第1至126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府公報(北平)
  • 語種:中文
  • 創刊時間:1938年
  • 出版周期:周刊
欄目方向
該刊是政府公報性質,主要用來發布北平臨時政府及所轄各部會的命令、法規,還刊登公文與附錄材料。該刊初期主要設定有宣言、命令、法規、公牘、附錄等欄目,其中“宣言”欄目刊載中華民國聯合委員會宣言;“命令”欄目刊載行政委員長王克敏、議政兼教育部委員長湯爾和、司法委員長董康、振濟部總長王揖唐等政府各部門要員發行的任免命令;“法規”欄目刊載政府行政、議政、法務部門各委員會的組織大綱、暫行條例;“公牘”欄目刊載政府公函;“附錄”欄目登載政府工作報告、各部公告、案件抄單等。1938年3月28日發行的第十期始,增設“廣告”和“公告”欄目,刊載政府公報發行彙編合刊的廣告和政府公告。後期欄目改為按照政府部門劃分,分別刊載行政部、議政部、法務部、內政部、財政部、治安部、法部、教育部、實業部等各職能部門的命令、法規、公牘。1939年發行的《政府公報》篇幅一度擴張到100頁以上,甚至1939年2月26日發行的第60-61期合刊達到130頁。隨著後期“廣告”中刊載的廣告篇幅從五件到二十三件,該刊的篇幅也相應擴大。
《政府公報》是偽政府北平臨時政府發行的政治刊物,記錄了偽政府的各部門行政工作,刊載了各部門的工作報告,對於研究北平臨時政府的行政工作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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