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政和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所屬部門:政和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政和縣
- 所獲榮譽:“福建省‘七五’普法中期先進集體”
獲得榮譽,機構職能,
獲得榮譽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民眾監督。
2019年12月3日,被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福建省司法廳評為“福建省‘七五’普法中期先進集體”。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含酒類、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
(二)推動建立落實食品藥品安全企業責任主體、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各級政府負總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三)負責轄區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國家授權範圍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並監督管理,按職責分工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四)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五)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組織申報和保護馳、著名商標,負責本縣知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
(六)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七)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以及相關的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八)負責質量巨觀管理,組織實施國務院《質量發展綱要》和省、市質量發展計畫;負責落實名牌發展戰略,負責管理名牌產品評選工作;負責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協助組織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協助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
(十)負責計量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標準化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
(十三)負責食品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負責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畫、重大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實施。
(十四)負責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
(十五)負責轄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總體質量狀況的評價性抽樣檢驗和監督性檢驗工作;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註冊並監督檢查,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
(十六)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七)負責相關市場監管領域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實施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十八)指導鄉鎮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十九)承接國務院和省、市政府下放的職責,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智慧財產權管理;保護智慧財產權;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食鹽安全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