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縣交通運輸局

政和縣交通運輸局

政和縣交通運輸局,是政和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和縣交通運輸局
  • 所屬部門:政和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政和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全縣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全縣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
(二)根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組織編制全縣公路和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交通運輸總體規劃;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指導公路、水路運輸樞紐規劃、建設和管理。
(三)承擔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依法負責全縣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設計、招標投標、工程質量、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指導、督促公路、水路交通戰備工程建設。
(四)承擔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實施道路、水路運輸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指導城市客運、出租汽車以及汽車租賃等工作;負責全縣營運機動車維修、性能檢測、船舶檢驗、駕駛員培訓等交通運輸行業管理;負責涉外運輸的有關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縣治理公路“三亂”工作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內河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研究提出全縣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按有關規定對公路、水路項目立項、可研審批或核准提出行業審查意見;編制縣級交通部門預決算草案並組織預算的執行,按規定負責交通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監督管理;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七)指導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公路、水路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公路、水路交通運行情況,開展有關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技術開發和科技成果推廣,推動行業科技進步;指導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國防交通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劃全縣國防交通網路布局,承辦上級國防交通主管機構和縣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交運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監察室、黨組辦公室)
檢查、指導和監督有關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決議的貫徹執行情況;組織起草全縣交通工作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負責重要文稿和規範性檔案審核把關;組織和指導全縣交通系統調查研究工作,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和材料。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和協調局機關工作。
負責局機關值班、文秘、政務信息、機要、保密、信訪、工作,管理和指導交通行業電子計算機的套用與推廣工作以及局機關後勤行政管理工作;督促辦理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負責局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負責上一級及局領導有關批示的督辦、查辦工作,管理局的印鑑;負責局機關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交通局的黨務、群團工作;負責交通系統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負責全縣交通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日常工作;負責全縣交通系統的宣傳、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局機關計畫生育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工資管理,負責交通行業社會團體管理,配合從事全縣交通行業工種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對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進行指導、檢查。
指導全縣交通行業法制工作,檢查監督交通系統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組織和開展交通行業政策研究,參與交通行業立法調研,承辦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在交通系統徵求意見的工作。負責交通規範性檔案的法律把關備案管理工作。
(二)運輸安全監督股
貫徹、執行有關公路路政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全縣公路路政的行政管理;指導、協調全縣公路路政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開展執法檢查和考核工作;協助全縣公路路政管理人員有關證件、標誌、符號的審核報批。
負責全縣內河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監督局屬交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落實規章制度,確保全全;負責處理內河渡口運輸和交通事故。指導、監督全縣內河運輸船舶、渡船檢驗、換證工作,內河船員、渡工的培訓、考試、發證(換證)工作;負責綜合統計、上報交通系統公路運輸企業交通事故的月度、年度報表。
(三)規劃建設股
貫徹執行有關交通基礎建設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制定全縣交通基本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督促、指導項目業主開展基本建設項目工程前期工作,對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准提出行業審查意見,負責交通重點工程評估工作。
負責監督全縣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方面的規章制度、主要定額的實施情況,組織建設項目的測設、驗收、初步設計和開工報告的行業審查以及竣工驗收,負責審核交通基本建設項目中的重大技術問題,協調交通建設工程中的有關事宜,維護交通基本建設市場平等競爭。
負責交通行業監理單位資質審查,以及交通建設交通勘察設計、諮詢監理、施工單位的資(質)信(譽)登記的審批、報批、管理設計、監理、施工的招投標工作;指導縣鄉公路的計畫制定;管理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施工監理及工程造價;貫徹執行交通基礎設施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管理和監理辦法;協調有關部門對全縣航道渡口碼頭及內河航線使用的審批工作。
(四)公路養護股
負責全縣公路養護管理工作;指導本轄區列養農村公路的養護和管理;對列養農村公路下達公路養護計畫、落實養護措施、檢查執行情況、組織公路養護評比、下撥養路費以及及時編報各項統計報表,對養護人員進行技術培訓、添置、改善機具、設備、提高管理水平,同時處理上級布置的有關交通方面的諮詢、提案、報表等;加強公路突發性自然災害的預防搶修工作,制定抗災搶修預案,儲備必要的搶修物資,發生水毀、塌方、滑坡、土石流等自然災害後要及時組織人員,調運設備、物資進行修復,保證農村公路安全暢通;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五)財審股
貫徹執行有關財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縣交通行業財務會計管理;組織編制局屬有關單位財務計畫和事業預算,定期考核、檢查、分析各項財務指標,綜合編審企業、事業會計決算;指導局所屬單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督,指導交通行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內部的財務審計工作。
(六)交通戰備工作股
負責全縣國防交通網路布局的規劃;制訂和實施全縣國防物資調運計畫;組織全縣交通戰備項目上報和實施管理;負責全縣運力潛力的統計調查和動員徵用工作,做好軍地協調及國防法規宣傳教育;負責全縣國防交通物資儲備具體工作;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副局長:盧琛(掛職)
總工程師:李子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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