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院關於一九五二年防治農作物病害蟲害的指示

政務院關於一九五二年防治農作物病害蟲害的指示是政務院(已變更)於1952年03月26日發布,自1952年03月26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政務院(已變更)
  • 發布日期:1952年03月26日
  • 實施日期:1952年03月26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農業管理
一九五一年各種農作物的蟲害和病害曾嚴重發生,尤以蝗蟲、棉蚜、稻螟、黑穗病為最重。經各級人民政府的大力領導和廣大民眾積極防治,幸未造成大害。但由於事前對病蟲害估計不夠,藥械準備不足,未能將病蟲害的為害,減少至可能的最小限度。去冬氣候較暖,害蟲越冬死亡率不大,估計今年(1952年)的蝗蟲、棉蚜、稻螟和其他病蟲害有更加嚴重發生的可能。為保證單位面積增產,各級人民政府必須遵照本院頒布的《關於一九五二年農業生產的決定》加強防治病蟲害的組織工作,特作如下指示:
一、抓緊防治重心:凡是經常發生病蟲害的區域,必須提高警覺,及早預防,貫徹防重於治的方針,首先應實行提早春耕,清除雜草、稻根及谷茬,以減少棉蚜、螟蟲等的發生。普遍推行浸種、拌種以預防各種黑穗病與棉病。要求察哈爾、綏遠、甘肅在三年內把黑穗病發病率降低到百分之五以下。選換抗銹品種以預防小麥黃鏽病。在蟲害方面,必須抓緊防治為害最嚴重的蝗蟲、蚜蟲、螟蟲、卷葉蟲。在歷年蝗蟲嚴重地區建立治蝗站,必須把蝗蝻消滅在三齡以前,夏收以前,普遍防治棉蚜一次;夏收以後,動員一切力量展開繼續不斷的治蚜鬥爭。長江流域應大力防治棉卷葉蟲。水稻區要做好合式秧田,進行捕蛾采卵,厲行四季治螟;陝西、河南、皖北等地應推廣拉網法防治小麥吸漿蟲,果品產區,應有重點地使用各種藥劑防治梨、蘋果、棗、柑橘等主要病蟲。各地針對不同病蟲,確定當地防治重心,用各種不同的方法進行防治。對一切病蟲防治工作,必須把“早治、普遍治、連續治、徹底治”的積極精神貫徹到底。
二、充分準備藥械: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及早充分準備病蟲藥械,組織民眾,做好整修噴霧器、噴粉器的工作。對棉油皂、菸草、石灰硫黃合劑等應根據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指示及中央人民政府農業部所定棉油劑規格,及早完成供應計畫,以便有重點地配備使用。並應以組織民眾力量為主,克服單純依賴政府發放藥械思想。各種有效殺蟲治病植物如除蟲菊、豆薯子、野生魚藤、苦樹皮、羊桃根、蓬灰等,也必須根據當地條件充分利用。關於藥劑的推廣供應,在沒有使用習慣的地區,應進行重點示範,在已有使用習慣的地區,應採取企業經營的方式,由各地合作社辦理。產棉地區應普遍動員植棉戶,栽培相當於植棉面積百分之一的菸草,以充裕治蚜藥劑的供應來源。
三、加強技術指導:各地病蟲防治機構應掌握病蟲發生規律,指導民眾適時地進行防治。舉辦各種短期訓練班、座談會,傳播有效的防治方法及藥劑的合理配合與使用,把科學技術交給廣大民眾。並組織技術幹部結合各級農場深入農村實地指導,解決技術上的問題。各地試驗研究機構應結合民眾經驗,研求防治當地主要病蟲害的有效方法,以提高防治技術。
四、建立情報制度:由於過去情報組織不健全、不普遍,病蟲發生,常忽視不報,或以輕報重,以重報輕,失去正確性與時間性,因而無法精確地組織力量配備藥械,適時防治,以致減低效能。今後必須以村為基點,建立經常情報制度。病蟲害防治站應在專縣人民政府領導下組織情報網,尤其在蝗蟲、棉蚜、紅蜘蛛、稻螟經常發生地區,情報網的組織更應健全與普遍,掌握病蟲發生與發展的真實情況,立即上報,及時組織力量進行防治,要求做到“病蟲發生在那裡,即消滅在那裡”。
五、發動與組織民眾,普遍地開展防治病蟲運動。防治農作物病蟲害,是實現農業增產的重要措施之一。各地人民政府必須加強對農民進行愛國增產運動的宣傳教育,通過各種會議啟發民眾防治病蟲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評選與表揚模範,提高民眾對病蟲災害作鬥爭的信心。必須加強病蟲防治的領導,統一調配人力、物力,集中組織力量,克服各種困難;必須掌握治蟲防病的普遍性與連續性的特點,堅持貫徹防治工作。目前特別要防止對病蟲害估計不足的麻痹思想,積極進行預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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