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覺亦稱統覺';西方哲學史用語。 指對自我意識的把握,與“知覺”相對。與反省的意識、自我認識、自我知覺、自我反省等意義相同。攝覺的活動包括選擇、集中、決定、問化、意叫、避開、意願等。是通過有理智的意願的仔細思考而吸收和重組觀念的活動。在這種意義上攝覺要求有一種意願去認識、解釋、認同,安排和拒絕觀念。攝覺的心理活動把潛意識中不清楚的印象和感覺的模糊現念概括為有意識的注意的層次,把它們放在理智的層次中,從而使它們具有意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攝覺
- 適用領域:哲學
笛卡兒用此詞指人對自身認識能力的察知,萊布尼茨用此詞指理性或清楚的自覺的知覺,認為攝覺既指意識所表象的對象,也指意識自身表象對象的過程。是清醒明白的意識。康德從其先驗唯心主義出發,把攝覺區別為先驗攝覺和經驗攝覺,先驗攝覺以其範疇加之於材料,達到知識的先天的統一。經驗攝覺則是後天的統一,是自我對意識的實際的具體的、變化的狀況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