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進口原木加工鋸材出口試點範圍

關於擴大進口原木加工鋸材出口試點範圍的通知

內蒙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林業廳(局)、外經貿廳,滿洲里、大連、天津、青島、烏魯木齊、上海海關: 日前,國務院批准,在內蒙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增設進口原木加工鋸材出口試點。為積極穩妥地開展此項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內蒙古自治區原木進口試點口岸為滿洲里,鋸材出口試點口岸為滿洲里、大連、天津、青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原木進口試點口岸為阿拉山口,鋸材出口試點口岸為阿拉山口、天津、上海。有關海關要做好相應管理工作。 二、同意內蒙古自治區核定的15家鋸材加工企業和15家鋸材出口企業(名單見附屬檔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核定的美克國際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此次試點企業。兩自治區林業廳(局)、外經貿廳要對本轄區的試點企業進行嚴格監管,發現問題立即取消有關企業的經營資格。 三、內蒙古自治區林業廳、外經貿廳和滿洲裏海關三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林業局、外經貿廳和阿拉山口海關三方應當依據《進口原木加工鋸材出口試點管理辦法》儘快制定本轄區的實施細則,報本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四、執行過程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報國家林業局、商務部和海關總署。 附屬檔案:內蒙古自治區進口原木加工鋸材企業和出口企業名單 二OO三年六月十六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擴大進口原木加工鋸材出口試點範圍
  • 地點:內蒙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 所屬:國務院批准
  • 對象:進口原木
關於擴大進口原木加工鋸材出口試點範圍的通知
內蒙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林業廳(局)、外經貿廳,滿洲里、大連、天津、青島、烏魯木齊、上海海關:
日前,國務院批准,在內蒙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增設進口原木加工鋸材出口試點。為積極穩妥地開展此項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內蒙古自治區原木進口試點口岸為滿洲里,鋸材出口試點口岸為滿洲里、大連、天津、青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原木進口試點口岸為阿拉山口,鋸材出口試點口岸為阿拉山口、天津、上海。有關海關要做好相應管理工作。
二、同意內蒙古自治區核定的15家鋸材加工企業和15家鋸材出口企業(名單見附屬檔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核定的美克國際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此次試點企業。兩自治區林業廳(局)、外經貿廳要對本轄區的試點企業進行嚴格監管,發現問題立即取消有關企業的經營資格。
三、內蒙古自治區林業廳、外經貿廳和滿洲裏海關三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林業局、外經貿廳和阿拉山口海關三方應當依據《進口原木加工鋸材出口試點管理辦法》儘快制定本轄區的實施細則,報本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四、執行過程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報國家林業局、商務部和海關總署。
附屬檔案:內蒙古自治區進口原木加工鋸材企業和出口企業名單
二OO三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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