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市林業局

撫州市林業局

撫州市林業局,貫徹執行國家林業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和國土綠化規劃;組織起草有關全市地方性林業政策和辦法,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並依法監督檢查;開展林業行政案件的複議應訴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撫州市林業局
  • 地址:撫州市臨川區學府路163號
  • 內設機構:13個
  • 局長:楊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下屬單位,獲得榮譽,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撫州市林業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由市自然資源局歸口管理。市林業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林業和草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市林業和草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全市林業和草地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和草地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地方性法規、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市森林、濕地、草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二)組織全市林業和草地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地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全市森林、濕地、草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市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全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國家和省、市級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地草畜平衡和草地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地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市濕地保護規劃,組織實施建立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全市防沙治沙工作。組織開展沙化土地調查,組織擬訂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
(五)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擬訂及調整市級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監督管理全市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地方標準。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國家級、省級、市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檔案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全市林業和草地改革相關工作。擬訂全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實施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八)擬訂全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指導和推動林業產業高質量發展。依法負責對全市林區林業專用公路的管理。擬訂林業和草地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擬訂相關林業產業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九)指導全市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地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地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一)承擔林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協調林業企事業單位的森林採伐和林產品加工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所屬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
(十二)負責林業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督促指導相關單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
(十三)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地項目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草地預算內投資、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指導全市林業基本建設工作,組織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參與擬訂林業和草地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地生態補償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林業系統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全市林業系統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國際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撫州市履約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市林業局要切實推動林業生態文明體制機制創新,全面推行林長制,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大力推進國土綠化;加強森林、濕地、草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保障全市生態安全;加快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構建統一規範高效、具有撫州特色的國家公園體制。
(十七)職責分工。
1、與市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林業局負責組織開展森林、濕地、草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負責制定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2、與市應急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林業局負責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和信息發布,組織、指導、協調火災撲救、調查評估和處理等工作。
第四條 市林業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宣傳、信息、安全、保密、督查、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含離退休幹部)、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二)造林綠化科(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承擔森林、濕地、草地、荒漠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起草全市國土綠化有關政策。擬訂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程並監督實施。綜合管理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組織實施防沙治沙重點生態工程。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全市油茶的種植、培育。承擔古樹名木保護、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承擔防治荒漠化公約撫州市履約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地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全市林業和草地科技標準化、質量檢驗、監測和智慧財產權等相關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地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
(三)政策法規科。提出全市林業和草地及其生態建設的政策建議。承擔起草林業地方性法規和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林業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聽證的有關工作。負責政務公開、林業行政審批相關工作。承擔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改革相關工作。組織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指導全市林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
(四)森林資源管理科(市林長辦公室)。擬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的政策措施,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承擔林地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國有森林資源。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指導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承擔市林長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野生動植物保護科。組織開展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資源狀況評估。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合理開發利用和疫源疫病監測工作。研究提出市級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調整意見。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承擔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撫州市履約工作。
(六)自然資源保護地管理科。指導濕地和草地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濕地生態修復、生態補償工作和草地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負責草地草畜平衡和草地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全市重要濕地,監督管理濕地、草地的開發利用。承擔國際濕地公約撫州市履約工作。監督管理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國家級、省級和市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工作。承擔全市世界自然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相關工作。
(七)國有林場和種苗管理科。指導全市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承擔林木種子、草種管理工作,組織種質資源普查、收集、評價、利用和種質資源庫建設。組織良種選育、審定、示範、推廣。指導良種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設。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指導森林苗圃、森林公園的建設。
(八)產業發展科。擬訂全市林業產業建設、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組織擬訂全市林業產業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對森林、濕地、草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負責市級林業龍頭企業的認定、運行監測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林業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林業企事業單位的森林採伐和林產品加工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所屬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開展林業和草地對外合作與交流,承辦相關重要國際活動、履約工作和涉及港澳台林業和草地事務。指導全市林業系統的涉外工作。
(九)規劃財務科。擬訂林業和草地的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地項目投資、部門預算、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及相關項目實施。承擔全市投資項目審查報批工作。組織生態扶貧和相關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指導涉外、援外項目實施。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計畫財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統計信息和內部審計工作。編制、組織實施部門預算和預算績效管理。
(十)災害防治科。承擔林業和草地災害綜合防治相關工作。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地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編制林業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林業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林業局內設八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宣傳、信息、安全、保密、督查、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含離退休幹部)、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二)造林綠化科(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森林、濕地、草地、荒漠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起草全市國土綠化有關政策。擬訂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程並監督實施。綜合管理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組織實施防沙治沙重點生態工程。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全市油茶的種植、培育。承擔古樹名木保護、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承擔防治荒漠化公約撫州市履約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地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全市林業和草地科技標準化、質量檢驗、監測和智慧財產權等相關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地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
(三)政策法規科
提出全市林業和草地及其生態建設的政策建議。承擔起草林業地方性法規和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林業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聽證的有關工作。負責政務公開、林業行政審批相關工作。承擔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改革相關工作。組織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指導全市林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
(四)森林資源管理科(市林長辦公室、信息中心)
擬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的政策措施,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承擔林地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國有森林資源。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指導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承擔市林長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野生動植物保護科
組織開展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資源狀況評估。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合理開發利用和疫源疫病監測工作。研究提出市級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調整意見。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承擔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撫州市履約工作。
(六)自然資源保護地管理科
指導濕地和草地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濕地生態修復、生態補償工作和草地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負責草地草畜平衡和草地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全市重要濕地,監督管理濕地、草地的開發利用。承擔國際濕地公約撫州市履約工作。監督管理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國家級、省級和市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工作。承擔全市世界自然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相關工作。
(七)國有林場和種苗管理科
指導全市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承擔林木種子、草種管理工作,組織種質資源普查、收集、評價、利用和種質資源庫建設。組織良種選育、審定、示範、推廣。指導良種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設。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指導森林苗圃、森林公園的建設。
(八)產業發展科
擬訂全市林業產業建設、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組織擬訂全市林業產業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對森林、濕地、草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負責市級林業龍頭企業的認定、運行監測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林業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林業企事業單位的森林採伐和林產品加工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所屬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開展林業和草地對外合作與交流,承辦相關重要國際活動、履約工作和涉及港澳台林業和草地事務。指導全市林業系統的涉外工作。
(九)規劃財務科
擬訂林業和草地的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地項目投資、部門預算、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及相關項目實施。承擔全市投資項目審查報批工作。組織生態扶貧和相關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指導涉外、援外項目實施。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計畫財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統計信息和內部審計工作。編制、組織實施部門預算和預算績效管理。
(十)災害防治科
承擔林業和草地災害綜合防治相關工作。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地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編制林業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林業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領導信息

1、局黨委書記、局長楊皓:主持林業局全面工作。
2、局黨委委員、調研員黃榮輝:協助局長分管自然資源保護地管理科、野生動植物保護科、野生動植物保護站和市汝水森林公園管理處。負責生態文明建設、精神文明和創衛生城市等工作。
3、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書斌:協助局長分管造林綠化科(市綠化委辦公室)、國有林場和種苗管理科、外資辦、種苗站、市林科所。負責森林城市、“四化”建設、美麗鄉村建設和市計畫生育等工作。
4、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李新生:協助局長分管規劃財務科、災害防治科、森防站。負責跑項爭資和社會綜合治理等工作。
5、局黨委委員、總工程師傅家科:協助局長分管政策法規科、森林資源管理科(市林長辦)、調處辦、林政管理稽查支隊、森林資源監測中心。負責信訪維穩、掃黑除惡和信息中心(政務公開)等工作。
6、局黨委委員、市林科所所長陳文:主持市林科所全面工作。
7、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蔡林生: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機關黨委、產業發展科、市森林公安局和市林業產業發展管理局。負責工青婦、老幹部、招商引資、脫貧攻堅、“四進四聯四幫”、安全生產、公共節能、績效考核、黨風廉政建設和高質量發展等工作。

下屬單位

(一)撫州市林業科學研究所(副縣級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工作職責:良種繁育,林木豐產栽培,森林資源的培育管理,林業資源的開發利用,病蟲害防治和林產品綜合利用方面的部分套用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廣。科普培訓和技術服務,建立用材林、經濟林、果木林和林木良種繁育基地。編制全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和發展戰略。為社會綠化和美化環境提供技術服務。
(二)撫州市森林工業局(副縣級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
工作職責:1、負責全市林產工業政策調研,編制全市林產工業產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全市林產產工業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2、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林產工業方針、政策、法規,負責制定全市森工采育林場的森林資源培育、森工企業發展多種經營的遠景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3、承擔全市林產工業清理整頓的日常工作,負責木竹生產、經營、加工、林產化工、木竹製漿造紙等行業的行業管理工作和森林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的審核。4、承辦工業原料林基地建設項目和資源需要本市調劑或資金需要上級幫助籌措的大型林產工業項目的報批工作及工業原料林基地建設年度完成情況的審核。5、負責承辦全市木竹檢驗人員的培訓、發證和持證上崗的管理。6、負責全市松香、松節油等林化產品的管理,承辦采脂工人登記、培訓、采脂的驗收、違規處理等工作。7、負責全市林業公路的規劃、管理、養護和文明公路建設。承辦林業公路防洪、安全、災情統計和救災補助的初審、上報等工作。8、負責全市森工行業的財務、統計、產品價格、稅賦負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資料調查、審核、匯總上報等工作。9、做好市直森工企業管理工作,抓好撫州市直屬森工企業的改制,並做好維護穩定工作。10、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林業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撫州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正科級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
工作職責:1、森林病蟲害防治管理。2、森林病蟲害預測預報及對基層預測預報機構管理。3、森林病蟲害檢疫與執法。4、森林病蟲害防治與檢疫技術開發與推廣。5、森林病蟲害防治與檢疫宣傳。
(五)撫州市木材檢查站(撫州市林政管理稽查支隊)(正科級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
工作職責:1、負責對基層木材檢查站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2、負責木材、野生動植物運輸的檢查監督和違法案件的查處。3、負責超限額採伐森林或其它林業案件的查處。4、負責買賣、偽造採伐許可證、木材運輸證等林業行政法律文書案件的查處。5、負責木材市場和貯運木材的貨場、車站、碼頭的檢查監督及違法案件的查處。6、負責非法征占用林地、盜伐、濫伐林木案件的查處。7、負責亂捕、濫獵、亂挖違法經營加工野生動植物案件的查處。
(六)撫州市森林資源監測中心(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工作職責:森林資源與生態環境調查、監測,森林資源與信息管理,林業建設規劃編制,森林撫育作業設計,更新、造林作業設計,森林採伐作業設計,相關諮詢,相關培訓。
(七)汝水森林公園管理處(正科級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工作職責:負責汝水森林公園的綠化樹木和人工湖水上安全及基礎設施的日常管理,充分發揮其生態效益、社會效益。

獲得榮譽

2019年3月,獲得“江西省第十五屆文明單位”榮譽。

地理位置

地址:環城西路31號
撫州市林業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