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一則《遼陽女檢察官暴打12歲小學生》的帖子被網友發布到網上。帖子很快被廣泛轉載,網帖稱打人者為“遼陽檢察院王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摑童門
- 發生時間:2010年3月28日
事件介紹,依據,
事件介紹
3月28日下午,遼陽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就市檢察院工作人員王妍毆打遼陽市白塔區實驗小學生高某相關情況舉行新聞發布會。
遼陽市檢察院新聞發言人介紹說,王妍,系遼陽市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不具備檢察官資格。根據公安機關發布的情況,王妍於2010年3月23日中午,在遼陽市白塔區實驗國小接送孩子過程中,因其車輛一處表皮油漆被該校一學生碰損,因而毆打該學生。
依據
遼陽市檢察院認為,王妍打人行為嚴重違背了社會公德和檢察人員職業道德,雖然,其行為不是工作上的職務行為,其行為發生時間也非工作時間,但其行為已給全市檢察機關帶來嚴重影響。對此,市檢察院以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對待,並根據公安機關調查結論,依據《公務員法》、《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經市檢察院檢察長會議研究決定,先行停止王妍工作,根據相關組織程式作出進一步處理。我們注意到,網上許多懷有正義感的網民對檢察工作、檢察幹警給予了高度的關注,我們對此表示歡迎。我們誠心接受包括網民在內的廣大人民民眾對檢察工作及檢察幹警行為的監督,因為這是我們加強檢察隊伍建設、強化檢察紀律作風建設以及做好檢察工作的重要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