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江都區司法局

揚州市江都區司法局

揚州市江都區司法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揚州市江都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揚辦〔2019〕7號),區司法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揚州市江都區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吳衛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揚州市江都區司法局
  • 外文名:Yangzhou Jiangdu District Bureau of Justice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吳衛平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派出機構,機構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擬訂司法行政工作的規範性檔案,編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三)負責面向社會徵集區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項目建議。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區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承擔審查修改、協調論證區級部門報送區政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的責任。
(四)承辦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規範性檔案後評估工作。負責協調各鎮各部門實施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區政府規範性檔案清理、編纂工作。承辦區政府以及區級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有關區政府規範性檔案或者擬由區政府批准的區級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五)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各鎮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承擔區政府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案件辦理。承擔區政府法律顧問職責。
(六)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鎮級公共法律服務建設。
(七)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開展解除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康復的後續照管工作。
(八)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區律師、法律援助、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區12348法律服務工作。管理監督在本行政區域內設立的律師事務所。
(九)指導、監督、管理本系統財務、裝備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本系統的信息化、大數據建設。
(十)規劃、協調、指導全區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區委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略)
(二)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工作運轉,負責全局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審核和對外新聞、信息宣傳工作;指導本系統信息化、大數據建設;組織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財務、裝備、安全保衛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監督行業協會財務、內部審計工作等。
(三)政府法律事務科(備案審查科)。承擔區政府法律顧問職責,為區政府重大決策和行政行為提供法律意見;指導、監督和協調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負責區政府契約、協定等合法性、合理性審查,代理或參與區政府參加民商事訴訟;負責區政府法律顧問的協調服務管理工作。
組織擬定區政府及部門年度規範性檔案制定計畫;承辦區政府或擬由區政府批准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鎮政府以及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承辦向市政府和區人大常委會備案規範性檔案的報送工作;辦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鎮政府和部門規範性檔案提出的合法性審查申請事項;負責區政府規範性檔案後評估工作;組織、承辦區政府規範性檔案清理、編纂工作;負責相關立法協調工作。
(四)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指導、協調、監督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輪訓和執法證件核發及管理工作;負責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備案審查;協調處理行政執法中的矛盾、爭議;負責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和權力的認證、清理;受理對行政執法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和信訪件的答覆;指導行政裁決工作;負責區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指導、協調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工作;承辦行政調解、行政裁決工作。
(五)行政複議應訴科。受理向區政府提出的行政複議申請;承辦以區政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複議案件;處理或者轉送對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查申請;處理涉及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的來信來訪事項;承擔重大行政複議決定備案工作;協調處理行政裁決案件和區政府涉訟法律事務;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人員的培訓工作;指導、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代理或者參與區政府行政應訴事務;承辦向區政府申請的行政賠償案件;負責區司法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六)普法與依法治理科。負責擬訂法治宣傳與普法教育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各鎮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承擔區法治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行政審批科)。負責規劃和推進區級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指導、監督律師事務所(律師)、公證處(公證員)、法律服務所(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執業活動;指導、管理和監督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工作;負責律師事務所設立和律師執業許可初審,公證員執業審核和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許可;參與律師、公證員專業技術職務評審。
(八)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負責制定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法律法規制定項目建議有關工作;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推進司法所建設,鎮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設;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承擔區調委會日常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信訪、法制(治)、綜治與依法治理。
(九)社區矯正管理科(社區矯正執法大隊)。貫徹執行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指導、監督全區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組織指導社區矯正工作宣傳、培訓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開展解除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康復的後續照管工作。
(十)政治處。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指導全區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指導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實施系統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宣傳教育工作;管理本系統表彰獎勵工作;組織本系統法律服務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參與指導本系統法律職業教育工作。

派出機構

揚州市江都區司法局在各鎮、科技創業園設定14個基層司法所,是區司法局派出機構,為正股級,由區司法局和鎮(科創園管理辦)雙重管理、以區司法局管理為主。司法所的全稱為:揚州市江都區司法局XX司法所。
基層司法所主要職責為: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複雜民間糾紛;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幫助;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邢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為鎮(科創園)黨委、政府(管理辦)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協助基層政府(科創園管理辦)處理社會矛盾糾紛;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鎮(科創園)黨委、政府(管理辦)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的其他任務。

機構編制

揚州市江都區司法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揚州市江都區司法局行政權力事項按《揚州市江都區司法局行政權力清單》規定執行,在《揚州市江都區司法局行政權力清單》之外,禁止擅自設定或行使行政權力。

現任領導

揚州市江都區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吳衛平
揚州市江都區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樊平、陳斌、王桂雨、孫方靜
揚州市江都區司法局副局長:童益軍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區委、區政府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