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商在尚未收到
正本提單或提單在郵寄途中遺失的情況下,如果希望及時提取
貨物,以減少碼頭倉儲費用和避免貨物壓艙變質,或是為了趕上最佳銷售季節儘早獲得轉售利潤,可以向銀行申請開立提貨保函,以船公司為
受益人,要求船公司允許進口商不憑正本提單提貨。對於由此而使船公司承擔的一切費用、責任和風險,銀行保證進行賠償。而且,擔保行保證一旦收到賣方寄來的
正本提單或找到遺失的提單,將及時交於船公司從而換回保函並註銷。
銀行開立提貨保函一般承擔較大的風險,因此要確認買方所提貨物的價值和數量屬於相應
信用證項下的貨物才予以開立。此類保函的有效期通常都至買方向承運人提示
正本提單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