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督尋仇案,發生於1871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提督尋仇案
- 發生時間:1871年
- 發生時期:清朝同治十年
- 出處:《皇朝政典類纂》
案件記載
此案發生在清朝同治十年(公元1871年)。據《皇朝政典類纂》載:“前任江南提督李世忠因事逗留揚州,與前任浙江處州鎮總兵陳國瑞相遇。李世忠因陳國瑞從前曾奪取其鹽船、銀物,心懷不滿,挾嫌報復,表面上與陳國瑞交好,於四月十四日潛赴陳國瑞住所,喝令黨羽將陳國瑞捆縛,押到船上。船行抵揚州四里舖地方,遇到陳國瑞的侄子陳澤培等趕至呼救,立刻,各船水手等蟻集來援,李世忠將陳國瑞藏匿,自覓小舟逃走,慌亂中落水,遇救得生,但輜重被搶一空,家屬亦遭毆辱,有些人甚至落水淹死。”此案經曾國藩上奏皇上,同治帝親自作出處理:“此案李世忠以提督大員轉行尋仇鬥狠,實屬不安本分,李世忠著即行革職,勒令回籍交地方官嚴加管束。陳國瑞與李世忠往來,日夜演戲,致生事端,亦屬性非安靜,著以都司降補,勒令速回湖北原籍,交地方官嚴加管束。李世忠、陳國瑞均不準在揚州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