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30年代,南京國民政府在位於其統治中心地帶的江寧縣開展了一場鄉村治理變革。本文將其置於近代中國鄉村變動的縱橫兩條脈絡之中,並從控制和發展兩個層面對這一變革進行了考察。
基本介紹
- 書名:控制與發展:南京國民政府建立初期的鄉村治理變革
- 作者:王科
- 學科專業:中國近現代史
- 學位級別:博士論文
- 學位授予單位:南京大學
基本信息,內容簡介,
基本信息
副題名
以江寧自治實驗縣為中心(1933-1937)
外文題名
論文作者
導師
朱慶葆指導
學位授予時間
2008
關鍵字
鄉村 地方政府 國民政府
館藏號
D693.62
館藏目錄
2010\D693.62\3
內容簡介
20世紀30年代,南京國民政府在位於其統治中心地帶的江寧縣開展了一場鄉村治理變革。本文將其置於近代中國鄉村變動的縱橫兩條脈絡之中,並從控制和發展兩個層面對這一變革進行了考察。 在第一章中,本文從歷史傳統和現實困境兩個層面分析了南京國民政府開展鄉村治理變革的背景。民國20年代的農村極其衰敗,以致出現了一場農村危機。然而,江寧的變革並非是對農村衰落的單一性反映,它既是晚清以來鄉村治理變革的繼續,同時也是南京國民政府對自身危機與外來挑戰的一種反應。本章的分析試圖說明,儘管江寧變革的實際動機或許要更加複雜,但至少是在上述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江寧的鄉村治理變革才得以展開。而這些因素本身也就蘊含了江寧鄉村治理變革的目標,那就是對基層鄉村社會實行更加直接有效的控制,並在此基礎上致力於鄉村社會的發展。 長期以來,縣都是最基層的政府機構,同時也是連線上下層政治結構的樞紐。縣政府組織是否健全、職權是否充分,與縣政府行政效率及其治績之間有著莫大的關係。江寧實驗縣有鑒於前縣政府的弊端,對縣政府組織進行了重新改組。第二章對於這一新的組織構成和制度安排進行了闡述。改組後的縣政府,組織健全,人才充實,並有一配套的管理制度與之相適應,同時還享有廣泛的職權和充足的經費。然而組織的變遷與國民政府加強基層控制的意圖是暗合在一起的。通過與其他實驗區的比較可以發現,江寧實驗縣的運作方式是一種政府主導型的模式,基本上依靠政府自上而下的強力推動來開展各項變革。而其後各種變革所取得的效果與不足或多或少均與此有關。 縣政府組織改組之後,即當從事實際建設工作。在實驗縣開展的眾多變革當中,戶口調查和土地陳報是可謂兩項基礎要政。第三章主要是對這兩項要政的分析。就戶口調查和土地陳報而言,江寧的運作模式更具優越性,而其他地區因受限於政治力量在這兩項工作上大多無甚作為。之所以說戶口調查和土地陳報是兩大基礎要政,並不完全因為它們是開展其他各項事業的基礎,更重要的是相對於江寧鄉村治理變革的目標而言的。也即是說,它們既是控制的基礎,又是發展的基礎。然而,從實際的運作過程中可以看出,江寧實驗縣更多的是將戶口與治安、土地陳報與田賦徵收聯結起來,故而兩者之中,控制的意味顯得更加濃厚。 第四章從控制和自治兩個角度分析了江寧的基層行政變革。江寧實驗縣宣稱它的目標是建成一個完全自治的縣,但在自治名義下對區鄉行政制度的重新規劃所著眼的並不是自治事業的發展,而是政府政令的有效傳達以及行政效能的增加。改組保衛團與整頓警政,其意更在直接加強對鄉村社會的控制。既要加強控制,說明地方社會在很大程度上脫離了政府的掌控,也就意味著要與各種各樣的地方勢力爭奪對地方社會的控制權,那么就必然會遭到這些既得利益群體的阻撓。但觀諸實際,各項變革均有不錯效果。區鄉基層行政制度得到重新構建,縣以下的基層行政組織得到進一步完善,有利於政府對鄉村社會的指揮監督。賦稅徵收制度的改革進一步增強了政府的力量,保衛團的改組和警政的整頓雖不能徹底根除地方勢力,但與以前相比,控制強度還是有所加大。雖然如此,控制之中還是蘊育了促進發展的因素,區鄉行政制度的變革為發展提供了一個行政效率相對較高的政府,保衛團的改組和警政的整頓提供了一個相對穩定的社會環境,而賦稅徵收制度的改革則為各種發展舉措提供了較為充足的經費。 雖然實驗縣對於控制的目標過度關注,但實驗縣同樣也意識到了單純強調官治式的控制已經不合時宜,因而也投入大量的精力致力於鄉村社會的發展。儘管這種發展是一種控制基礎上的發展,或可謂是政府主導下的一種發展。第五章的主題即是探討這一政治主導型的發展模式。勿庸置疑,江寧實驗縣政府主導下的各項發展舉措都取得了或多或少的積極成果。當然,不足也是一直存在的。但更加值得關注的是這一發展與控制之間的關係。幾乎在所有的發展舉措中,都可以清晰地看到控制的身影。因為要將發展限制在自己的控制範圍內,所有的農村經濟復興舉措均由政府一手包辦,民眾的主動性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當然更得不到充分的發揮。在新式學校教育的發展過程中,控制以另一種面貌出現,那就是加強意識形態的控制。而在公路建設中,控制的目標更以直白的方式顯現出來,京湖路等公路的修建均是為了實行軍事上和政治上的有效控制。進而言之,即便那些以積極一面呈現的水利衛生建設,也可視之為與控制目標並行不悖。因為有效性正是政治權力合法性的一個重要基礎,有效性水平越高,合法性水平自然也越高。因此實驗縣的各項發展舉措所取得的效果越好,政府越會獲得更多的民眾認同和支持,反過來也就有利於政府對基層社會實行更加有效的控制。 前幾章的敘述展現了江寧變革所能達到的深度,但這基本上是基於一種縱向的比較。第六章則試圖通過與鎮平、定縣以及邊區政府三個地區的橫向比較來考察這一變革最終達到的限度。鎮平、定縣以及邊區政府代表著控制和發展的三個不同類別,鎮平和中共邊區政府都把實現對地方的有效控制放在相當重要的地位,而定縣則相對更加重視發展。比較之後可以發現,即便在同一時代,江寧實驗縣所能達到的控制和發展程度也是有限的。簡言之,在對地方的掌控強度方面,江寧既不如鎮平,也不如邊區政府;就發展程度而言,江寧則不如定縣。制約這場變革的因素是複雜而多元的,政府本身的問題首先要正視,而鄉村內部的制約以及外部的挑戰同樣不可忽視。 結語部分對前幾章的分析進行了綜合,並將視角進一步放大到今天,試圖做出更宏闊的判斷,對於江寧變革在其後各個階段所產生的延續和斷裂進行了簡要的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