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作品原文,作品注釋,創作背景,作品鑑賞,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捕蝗至浮雲嶺山行疲苶有懷子由弟二首
- 其一
西來煙障塞空虛,灑遍秋田雨不如。
新法清平那有此,老身窮苦自招渠。
無人可訴烏銜肉,憶弟難憑犬附書。
自笑迂疏皆此類,區區猶欲理蝗余。
- 其二
霜風漸欲作重陽,熠熠溪邊野菊香。
久廢山行疲犖确,尚能村醉舞淋浪。
獨眠林下夢魂好,回首人間憂患長。
殺馬毀車從此逝,子來何處問行藏。
作品注釋
⑵烏銜肉:用黃霸典故。《漢書·黃霸傳》說,黃霸為穎川太守,派了一個年長的廉吏出外察訪,囑咐他要保密。這個廉吏不敢住宿郵亭,只好在路邊弄飯吃,卻碰上“烏攫其肉”。這事被人看見,告訴了黃霸。那廉吏察訪回來,黃霸一見面就向他慰勞說:“你真辛苦了,在路邊弄飯吃,老鴉銜走了你吃的肉!”
⑷殺馬毀車:用馮良典故。《後漢書·周燮傳》載:一個叫馮良的人,三十歲,為縣尉,奉命去迎接上官,他“恥在廝役,因毀車馬、裂衣冠”遁去,跑到犍為跟一個叫杜撫的學者學習去了。家裡人滿以為他死了,過了十多年他才回到家鄉。
創作背景
《捕蝗至浮雲嶺山行疲苶有懷子由弟二首》這兩首詩是宋神宗熙寧七年(1074年)八、九月間,蘇軾將離杭州通判任時所作。是年,蘇軾三十九歲。其弟蘇轍(字子由)時任齊州掌書記,在濟南。《鹹淳臨安志》:“浮雲嶺,在於潛縣南二十五里。”(於潛,浙江境內的縣,在臨安西,位於分水港支流上。)蘇軾任杭州通判的三年中,年年都有水旱災害,所謂“止水之禱未能逾月,又以旱告矣”(《祈雨吳山》)。熙寧七年,京城以東因乾旱鬧蝗災,“餘波及於淮浙”(《上韓丞相論災傷書》)。蘇軾因捕蝗至於潛,作此二詩寄給蘇轍。
作品鑑賞
第一首寫捕蝗所感。首二句寫蝗災嚴重情況。飛蝗成陣,像彌天塞地的煙霧自西方蜂擁而來,雖秋田急雨,也比不上它那樣迅猛、密集。蘇軾這年十一月到密州任上,《上韓丞相論災傷書》追敘這段情況說:“軾近在錢塘,見飛蝗自西北來,聲亂浙江之濤,上翳日月,下掩草木,遇其所落,彌望蕭然。”其至於潛,又有《戲於潛令毛國華長官》詩說:“宦遊逢此歲年惡,飛蝗來時半天黑。”此詩用一“塞”字、“遍”字,極寫蝗勢之烈。
三四兩句痛斥當時官吏蓄意隱瞞災情,不顧人民死活的罪惡行為。當時京東一帶的某些地方官為了獻媚執政,美化新法,公然隱瞞災情,虛報“蝗不為災”,甚至還宣稱蝗蟲能“為民除草”。詩人對這種鬼蜮行徑,義憤填膺,他在《上韓丞相論災傷書》中用自己親身見聞,大聲疾呼地加以駁斥說:“自入境,見民以篙蔓裹蝗而瘞之道左,累累相望者二百餘里。捕殺之數,聞於官者凡三萬斛。然吏言蝗不為災,甚者或言為民除草。使蝗蟲為民除草,民將祝而來之,豈忍殺乎?”詩中“新法清平那有此”二句正是針對這一事實,為民請命,發出的憤怒呼聲。詩人用揶揄的口吻說:既然你們矢口否認事實,說什麼新法清平,一切都好,蝗蟲不但不能為災,反而會幫助農民除草;但蝗災卻是鐵的事實,否認不了;那么,它又是從哪裡來的呢?也許只能說是我這個倒霉鬼給帶來的了!這是十分荒謬的邏輯。三四句噴薄而出,如聞其聲。
五六句說為官辛苦,欲訴無門,因而更加思念親人。“烏銜肉”用的是黃霸的典故。蘇軾用此事,說自己此次因捕蝗入山,風餐露宿,深感為吏之苦,欲訴無人,因而很想和蘇轍談談;而山川阻隔,寄書無由,這就倍增痛苦了。“犬附書”用的是陸機的典故。二句用事精切,對仗工整,增加了語言的表現力量。
七八句又回到捕蝗的事上來,說雖然滿腔義憤,欲訴無人,但仍然想要“理蝗余”,努力做好蝗災的善後工作,這股傻勁,連他自己都覺得有些可笑了。蘇軾的可貴處,正是這種即使在最困難的情況下,也要堅持為人民做好事的積極精神。他晚年在寫給老朋友李公擇的一封信上說,他“雖懷坎壈於時,遇時有可尊主澤民者則忘軀為之;禍福得喪,付與造物”。一個偉大詩人,是需要這種獻身精神的。
第二首著重寫山行疲苦之感。一二句點明時令、景物。重陽將近,溪邊野菊已開出耀眼金花。三四句紀行。蘇軾久不登山,這次為了捕蝗來到這山石高峻的浮雲嶺,深感疲苦不堪;然而他正處在壯年,豪情未減,偶爾喝一杯村酒,仍覺得精力有餘。此二句從生理方面的感受作一抑揚。五六句是夜宿山村的感受。夜晚,獨自一人在林木蔭翳的山村野店住宿下來,一天的疲勞,暫時忘卻,頓覺寵辱不驚,夢魂安穩;然而,這片刻的安閒卻喚起數年來世路奔波的許多回憶:那時局的動盪,黨派的傾軋,仕途的艱險,以及這場特大蝗災給人民帶來的困苦,他奔走呼號、欲訴無門的憤懣,這一切,湧上心來。詩人用“人間憂患長”五字加以概括,表達了自己的感慨。此二句再從心理上的感受作此一段抑揚。全詩經此兩度抑揚,聲情跌宕,有力地表露了抑鬱不堪之情,並很自然地帶出了結尾二句。
結尾緊承“人間憂患長”意,他想到此時這種疲於奔走、形同廝役的處境,忿忿然說:我真想像馮良一樣殺馬毀車,從此遁去,至於所謂用行舍藏那一套,不必再去管它,你也用不著再來和我討論了!蘇軾用馮良之事,也和此時山行疲苦、情緒不好有關。“用之則行,舍之則藏”,這是孔子的教訓。在封建社會裡,一些持身謹嚴的士大夫對自己的出處進退總是比較認真的。蘇軾弟兄也經常談到這一問題。兩年多以前,蘇軾在《初到杭州寄子由二絕》詩中就說:“眼前時事力難任,貪戀君恩去未能。”說他不願奉行新法,只是由於貪戀君恩,未能決然引去。在捕蝗事後不久,蘇軾在杭州赴密州道中寄給蘇轍一首《沁園春》詞又說:“用舍由時,行藏在我,袖手何妨閒處看。”認為出仕或歸隱的主動權是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此時因捕蝗疲苦這一具體事件的觸發,天秤偏到那一端了。這和組詩中第一首的結尾“理蝗余”的積極態度表面上矛盾,其實不然。在蘇軾的思想上,為人民利益而奔走和為了奉行新法而被人驅使是完全不同的兩碼事。兩首詩的結尾各有側重。《烏台詩案》提到“獨眠林下”這四句詩時,蘇軾自己解釋說:“意謂新法青苗、助役等事,煩雜不可辦,亦言己才力不能勝任也。”這正是蘇軾的痛苦所在。王安石變法在歷史上是一種進步,但新法本身並沒有解決農民的問題;加上新法執行中的某些偏差,給農民帶來了不利。因此,不能因為蘇軾不滿新法就一概加以否定。這兩首詩,更多地體現了他對人民的同情。
這兩首詩寫的是現實生活給詩人思想感情上的一次巨大衝擊,抑揚頓挫,感慨遙深,用事精切,寫出了內心深處的難言之情,也是親兄弟間推心置腹的肺腑之言,所以特別真切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