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芯科技[300101]

振芯科技[300101]是一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機板上市交易的股票。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振芯科技[300101]
  • 股票代碼:300101
所屬板塊,經營範圍,主營業務,獲得重大契約,首發募資項目,產業園,超募資金,自願鎖定承諾,

所屬板塊

基金重倉板塊,創業板板塊,物聯網板塊,深成500板塊,北斗導航板塊,創業成份板塊,航母概念板塊,證金持股板塊,國家安防板塊,四川板塊,通訊行業板塊。

經營範圍

設計、開發、銷售積體電路、微波組件及相關電子器件;設計、開發、生產、銷售衛星導航套用設備、軟體和相關電子套用產品;設計、開發、生產、銷售監控電視攝像機;軟體開發、信息系統集成、工程設計、施工和相關技術服務、技術轉讓及信息諮詢;數據處理和存儲服務;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

主營業務

公司主要從事北斗衛星導航套用關鍵元器件、特種行業高性能積體電路、北斗衛星導航終端的設計、開發、生產和銷售,以及北斗衛星導航定位套用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公司是國內北斗終端最大供應商,且被列為國家重點支持的北斗系列終端產業化基地,擁有圍繞北斗衛星導航套用的“元器件-終端-系統”的完整北斗產業鏈,根據客戶需求提供產品和系統解決方案。公司提供的產品服務主要套用於國防領域,主要產品有北斗衛星導航套用關鍵元器件、特種行業高性能積體電路、北斗衛星導航定位用戶終端、北斗衛星導航定位套用系統。

獲得重大契約

2015年12月6日晚間公告,公司收到旗下控股子公司成都國星通信有限公司與特殊機構客戶簽訂的產品採購契約,總金額 26,818.53 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會計年度營業總收入的65.86%。 公司表示,本契約的履行將對公司的營業收入和營業利潤產生積極影響,公司將根據本契約要求以及收入確認原則在相應的會計期間確認收入。上海能源6日晚間公告,公司擬將持有的江蘇大屯鋁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屯鋁業”)75%股權轉讓給關聯方大屯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大屯煤電”)。 根據公告,大屯鋁業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評估結果為 38,297.53 萬元,本次協定股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28723.15萬元。公司表示,本次轉讓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盤活存量資產,提升公司資產流動性,降低財務費用,改善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首發募資項目

本次募資投入3630萬元於“北斗衛星導航定位用戶終端關鍵元器件技改及產業化項目”(截止2011年一季度末進度13.31%)。達產後,北斗終端關鍵元器件達到年產10萬片產能。投入3612萬元於“北斗衛星導航套用服務中心技改及產業化推廣項目”(19.90%)。投入2710萬元於“視頻/圖像處理晶片技改及產業化項目”(22.62%)。達產後,年可實現約5萬片各類視頻晶片銷售。投入2849萬元於“高性能頻率合成器技改及產業化套用項目目”(18.86%)。達產後,年可實現約3萬片各類頻率合成器銷售。以上項目均預計2013年達產。2011-2012年分別實現淨利潤3359萬元、4509萬元,達產後年可實現淨利潤合計5934萬元。投入4710萬元於“北斗/慣導組合導航技術改造及產業化項目”(1.72%)。達產後,年可實現銷售4000片全集成微加速度計、3900片全集成微陀螺儀以及2500套導航模組。預計2011年底投產,2014年達產。達產後年可實現稅後淨利潤1572萬元。

產業園

2011年4月,股東大會通過公司用超募資金8000萬元夠買高新區約25畝土地建設“北斗衛星導航產業園”,用於實施“北斗衛星導航定位用戶終端關鍵元器件技改及產業化”和“北斗衛星導航套用服務中心技改及產業化推廣”兩個募投項目,達到北斗終端關鍵元器件年產10萬片(套)的設計能力和年產數萬台北斗終端的生產能力。項目實施後,將建成覆蓋“元器件-終端-系統及運營”全產業鏈的北斗衛星導航套用產業園。另使用超募資金2000萬元設立全資子公司北京國翼恆達導航科技有限公司實施“北斗/慣導(BD/INS)組合導航技術改造及產業化項目”的建設。2011年7月18日,公司擬使用募集資金向國翼導航增資4629.06萬元,國翼恆達的註冊資本由2000萬元增至6629.06萬元。

超募資金

公司首發募集資金淨額為51914.8萬元,超募資金為34403.8萬元。截止2011年3月16日已確定計畫金額15000萬元(5000萬元償還銀行貸款及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已完成),尚未確定計畫19403.8萬元。

自願鎖定承諾

控股股東國騰電子集團及實際控制人何燕以及莫曉宇、謝俊、柏傑、徐進承諾:自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持有的發行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公司股東領匯創業、新興創業、聚芯投資以及鄺中等40位自然人和擔任董監事及高管的莫曉宇等8人承諾:自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持有的發行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上述董監事及高管還承諾:自上市之日起12個月後,在其任職期間每年轉讓不超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且在賣出後6個月內不再買入公司股份,買入後6個月內不再賣出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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