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挖掘機操作證
- 外文名:Excavator driver's license
- 類別:建設類建設機械施工作業操作證
- 用途:具備崗位作業操作基本能力證明
證書種類,證書區別,
近日,國務院簡政放權再下一城——人社部決定對原勞動保障部《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勞動保障部令第6號)予以廢止。6號令規定了90個持職業資格證書就業的職業,包括車工、汽車修理工、土石方機械操作工等。
這項《規定》廢止後,對沒有法律依據的準入類職業,社會組織和用人單位將不得實行就業準入,不得要求勞動者持證上崗。
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一直是國務院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的重要內容,李克強總理也多次強調,要以改革釋放創業創新活力。
這項《規定》的廢止,將對我們的生活帶來什麼改變?哪90種職業將不再需要“資格證”?
證書種類
對於通用的工程建設機械,一般只需要培訓合格證書、施工作業操作證書和技能等級證書即可。對於屬於特種目錄的機種,學員還須考取特種作業資格證書。
具體如下:
(1)培訓合格證書和施工作業操作證書
學員通過專業培訓後具備崗位能力的重要證明,是工傷事故及安全事故中證明自身接受過系統培訓具備基本崗位能力的重要輔證;同時證明自己接受了專業培訓並具備了基本崗位能力,符合建設機械國家及行業標準、產品標準和施工規程對操作者的基本入職要求。
(2)屬於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的崗位機種,學員應在獲取崗位能力培訓合格證書和施工作業操作證書後,自覺接受政府的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安全培訓,獲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
(3)技能等級和職業資格證書:相當於職稱證,是由人事勞動部門發放的一種水平證書;目前相關土方機械操作類專業的等級證書可由學員所在地勞動部門職業技能鑑定站獲得。
以上任何一種證書,學員均應通過正規渠道報名,系統接受培訓後獲取,不要採用花錢買證等愚蠢行為。
發生事故後,事故調查機構會追溯學員培訓記錄檔案,社會保險機構也將學員能力證書和上崗資格作為理賠要件。對於培訓合格證書和施工作業操作證書,學員發生事故後專委會將根據有關程式向有關機構出具學員培訓記錄和檔案的真實情況,作為事故處理和保險理賠的第三方證明材料。因此學員檔案的生成、記錄的真實性、檔案長期保管顯得特別重要。考取職業資格與技能等級證書和特種作業資格證書的學員培訓檔案分別由勞動部門和安監部門存放,必要時,學員和培訓機構也應保存一份。
(1)培訓合格證書和施工作業操作證書
學員通過專業培訓後具備崗位能力的重要證明,是工傷事故及安全事故中證明自身接受過系統培訓具備基本崗位能力的重要輔證;同時證明自己接受了專業培訓並具備了基本崗位能力,符合建設機械國家及行業標準、產品標準和施工規程對操作者的基本入職要求。
(2)屬於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的崗位機種,學員應在獲取崗位能力培訓合格證書和施工作業操作證書後,自覺接受政府的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安全培訓,獲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
(3)技能等級和職業資格證書:相當於職稱證,是由人事勞動部門發放的一種水平證書;目前相關土方機械操作類專業的等級證書可由學員所在地勞動部門職業技能鑑定站獲得。
以上任何一種證書,學員均應通過正規渠道報名,系統接受培訓後獲取,不要採用花錢買證等愚蠢行為。
發生事故後,事故調查機構會追溯學員培訓記錄檔案,社會保險機構也將學員能力證書和上崗資格作為理賠要件。對於培訓合格證書和施工作業操作證書,學員發生事故後專委會將根據有關程式向有關機構出具學員培訓記錄和檔案的真實情況,作為事故處理和保險理賠的第三方證明材料。因此學員檔案的生成、記錄的真實性、檔案長期保管顯得特別重要。考取職業資格與技能等級證書和特種作業資格證書的學員培訓檔案分別由勞動部門和安監部門存放,必要時,學員和培訓機構也應保存一份。
證書區別
與原來證書的區別如下
學員培訓合格證及施工作業操作證(屬於能力準入)、特種資格證(屬於行業準入)、職業資格和技能等級證書(屬於職業水平證書)在實際工程施工中是相輔相成的,並不對立;部分法律人士和網友學員往往把三者者混淆,片面擴大或宣傳其中某一證書適用範圍可替代其他兩種證書,給施工部門、學員和社會監管機構造成誤解和困惑。現在明確如下:
- 崗位能力類證書:建設類建設機械培訓合格證書、建設類建設機械作業操作證。該證書對應的是國家建設機械領域的國家標準和建築施工行業標準的規定,是學員具備崗位作業操作基本能力證明檔案。該種證書一般由住建部所屬的教育類行業機構如中國建設教育協會建設機械職業教育專業委員會等組織監管和發放,是學員證明自身具備崗位技能能力基本要件,相當於畢業證。
- 特種作業資格證書(特種設備、特種作業類):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屬於政府依法行政的職能範疇,由政府部門或其委託的機構直接組織與側重安全作業法規、事故防範等相關的培訓並頒發特種設備、特種作業類資格證書,相當於準駕證、行駛證等,特種作業證書一般只針對特種設備條例等法規明文列入監管目錄的機種(如起重機械、電梯等)。該類證書與“行政許可法“、”特種設備條例” 、“特種作業安全監察規定”等法律法規存在關聯和對應,是政府以法規形式對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後持特種證上崗的強制要求,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體現。特種作業資格證書是體現這一行政行為的載體和形式。
- 水平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和技能等級證書):是由人事勞動部門發放的一種水平證書,相當於職稱證,一般由學員自願申請報名參加國家職業資格考試和技能鑑定後取得。目前相關土方機械操作類等級證書可由學員所在地勞動職業技能鑑定站獲得,雖不屬工地必備證件,但對求職和保險有幫助的
- 證書的獲取途徑不影響證書的法律效力問題,只要是學員通過住建部所屬的正規教育組織、正規渠道參加報名和按照規定的學習程式、按時完成規定學時,掌握了相關操作要領,具備了作業能力,經過考試考核即可獲得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