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稱意義亦稱“外延意義”。語詞所指對象範圍的認識意義。作為語詞的所指,它可以是物質的對象,也可以是精神的對象;它可以是客觀的對象,也可以是主觀的對象;它可以是現實世界的對象,也可以是可能世界的對象。語詞所指的理解不同,它的指稱意義也不同。
情感意義是邏輯實證主義用語。指一個陳述沒有事實上的或認知上的意義,但能喚起人的情感,產生情感力量。奧格登和理查茲對情感意義作了詳細討論,他們區分了語言的符號(指稱)功能和情感功能。認為語言的符號功能指稱事物;語言的情感功能表達並喚起情感和態度。斯蒂文森區分了表達式的描述意義和情感意義,認為就傳達信息而言詞的意義是描述性的,就表達感情的或情感性的而言,表達式的意義就是情感性的。具有情感意義的表達式並不指稱事物的性質,但規定了一個具體的行為或行為過程。他認為倫理辭彙的意義在某種意義上是描述性的,但基本的和主要的是情感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