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縣統戰部,廣泛聯繫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代表人士和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定期召開座談會,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支持和幫助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加強自身建設,提高整體素質,認真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積極反映社情民意,為構建和諧拜泉建言獻策;團結、幫助、引導、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積極參與“光彩事業”,救助貧困家庭和學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拜泉縣統戰部
- 地點:拜泉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組織機構
機構職責,歷史沿革,部門設定,
機構職責
1、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統戰路線、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拜泉實際,制定統戰工作規劃。
2、 認真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面成員的關係,及時排查和化解各種矛盾和糾紛。
4、 受縣委委託,指導工商聯工作。
5、 做好黨外知識分子的工作,落實黨的知識分子政策,幫助他們排憂解難,協調關係,反映意見。
6、 負責黨外人士的舉薦工作,注重在民主黨派、黨外人士中選拔、培養、推薦幹部人選,並做好聯絡工作,協助縣委及有關部門做好人大、政府、政協、司法機關中黨外人士的推薦和安排工作。
7、 宣傳貫徹黨的民族、宗教政策,了解和反映少數民族的意見和建議,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和代表人物的選拔、培養和推薦工作。
8、 宣傳貫徹黨的對台政策,做好台胞台屬的工作,加強同有關方面的聯繫。
9、 做好統戰信息工作,積極開展統戰理論研究,為縣委和政府決策服務。
10、負責統戰成員的培訓和黨外代表人士的培訓工作。
11、完成縣委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安排部署的各項工作任務。
歷史沿革
中國共產黨建立專門的統戰工作機構是從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形成後開始的。1937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組織中共代表團駐國民黨統治區武漢,專門負責與國民黨的聯繫和談判工作,這是最早的統戰工作性質的機構。此後,一些中共中央派出機構和某些省委陸續建立了統一戰線工作部。1938年中國共產黨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各級黨委暫行組織機構的決定》規定,在區委以上各級黨委之下設立統一戰線工作部。1939年1月5日,中央書記處會議決定“組織中央統一戰線部”,“由王明負責”。同年3月20日,中央書記處《關於統戰工作的指示》要求:各局、各省委、各特委如“還無統一戰線部的”,必須“迅 速成立”,各局、各省委、各特委“必須經常討論和領導統一戰線 部的工作”。當時的統戰部負責調查和研究各黨派、軍隊及少數民族的情況。
1944年5月至1945年4月,中國共產黨在延安召擴大的六屆七中全會,決定成立中央城市工作部,主要任務是領導敵占區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工作。中央城工部部長由彭真兼任,副部長為劉曉、劉長勝。抗日戰爭勝利後,各級城工部停止工作。 1946年底,中共中央決定重新恢復城市工作部,其任務是“在中央規定方針下,研討與經營蔣管區的一切工作(包括農工青婦),並培訓這一工作的幹部,部內分黨務、統戰、農村、文教、頑軍五組”。部長由周恩來兼任,李維漢任副部長。
1948年9月24日和26日,中共中央先後發電,決定“將中央城市工作部改名為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管理國民黨統治區工作、國內少數民族工作、政權統戰工作、華僑工作及東方兄弟黨的聯絡工作”,並具體負責籌備召開新政協的工作。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部長由李維漢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