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安,漢語詞語,拼音為zhāo ān,也作“招撫”,意思是勸說;使歸附;用籠絡手段使投降歸順。招安是一個國家的合法政權對不合法的地方或地下民間組織的一種安置行為。出自《資治通鑑·唐昭宗景福元年》。
基本介紹
釋義,出處,
釋義
1、安撫。
2、說之使歸附。
3、勸說反抗者投降歸順。
4、喻收買,拉攏。
5、收留。
出處
宋·無名氏《可書》:“故諺云:若要富,守定行在賣酒醋。若要官,殺人放火受招安。”
元·尚仲賢《單鞭奪槊》楔子:“ 唐元帥數次招安敬德 ,此人不肯降唐 。”
明·施耐庵《水滸傳》第三十二回:天可憐見,異日不死,受了招安,那時卻來尋訪哥哥未遲。
明·施耐庵《水滸傳》第六十七回:“以臣愚意,不若降敕赦罪招安,詔取赴闕,命作良臣。”
明·施耐庵《水滸傳》第七十一回:“只見武松叫道:‘今日也要招安,明日也要招安去,冷了弟兄們的心!’”
《捻軍歌謠·蒙關店,兩頭尖》:“封他高官他不坐,寧死也不受招安。”
元·王實甫《西廂記》第五本第三折:“兀的那小妮子,眼見的受了招安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