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安

招安

招安,漢語詞語,拼音為zhāo ān,也作“招撫”,意思是勸說;使歸附;用籠絡手段使投降歸順。招安是一個國家的合法政權對不合法的地方或地下民間組織的一種安置行為。出自《資治通鑑·唐昭宗景福元年》。

基本介紹

釋義,出處,

釋義

1、安撫。
2、說之使歸附。
3、勸說反抗者投降歸順。
4、喻收買,拉攏。
5、收留。

出處

北宋·司馬光資治通鑑·唐昭宗景福元年》:“故大軍始至,民不入城而入山谷避之,以俟招安。今軍至累月,未聞招安之命,軍士復從而掠之,與盜賊無異。”
三國志平話》卷下:“三日,雍闓出陣,被魏延斬於馬下,軍師招安了百姓。”
元·李致遠《還牢末》楔子:“今東平府有二人,乃是劉唐、史進,這兩個都一身好本事。他二人有心待要上梁山泊來爭奈不曾差人招安去。”
明·施耐庵水滸傳》第六十四回:“ 宋江大喜。當日一面設筵慶賀,一邊使人招安逃竄敗軍,又得了五七千人馬。”
明·羅貫中三國演義》第九十三回:“吾今饒汝性命,汝肯招安姜維否?”
宋·無名氏《可書》:“故諺云:若要富,守定行在賣酒醋。若要官,殺人放火受招安。”
元·楊顯之酷寒亭》第四折:“待幾時風塵寧靜,我和你招安去未是蹉跎。”
元·尚仲賢《單鞭奪槊》楔子:“ 唐元帥數次招安敬德 ,此人不肯降唐 。”
明·施耐庵《水滸傳》第三十二回:天可憐見,異日不死,受了招安,那時卻來尋訪哥哥未遲。
明·施耐庵《水滸傳》第六十七回:“以臣愚意,不若降敕赦罪招安,詔取赴闕,命作良臣。”
明·施耐庵《水滸傳》第七十一回:“只見武松叫道:‘今日也要招安,明日也要招安去,冷了弟兄們的心!’”
《捻軍歌謠·蒙關店,兩頭尖》:“封他高官他不坐,寧死也不受招安。”
姚雪垠長夜》十五:“據說李水沫十六歲就下水,二十五歲時受招安,作了團長。”亦謂反抗者接受勸說而歸順。
元·王實甫《西廂記》第五本第三折:“兀的那小妮子,眼見的受了招安了也!”
元·關漢卿哭存孝》第一折:“有阿媽 李克用 ,見某有打虎之力,招安我做義兒家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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