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中茶

招商中茶,明代茶馬法之一。又稱“召商中茶”。洪武(1368—1398)初年,因明廷急需馬匹,設茶馬司於秦州(今甘肅天水市)、河州(今甘肅臨夏市)、洮州(今甘肅臨潭縣)等地,又於其處置茶倉四所,令商人於產茶地買茶,納錢請引,運茶於茶馬司,以其半輸官買馬,以半供商發賣,可獲免稅權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招商中茶
  • 別名:召商中茶
  • 性質:茶馬法
  • 朝代:明代
沿革
上引5千斤,中引4千斤,下引3千斤。每上引給附茶100篦(一作700斤),中引80篦(一作560斤),下引60篦(一作420斤),名曰酬勞。後時行時罷。宣德時(1426—1435),以西寧缺茶易馬,復令商人於四川承買官茶,運往西寧。尋又罷。弘治三年(1490),以茶馬司存儲漸少,仍命商買茶於川陝,運至西北三茶馬司,商得十之六,官得十之四。十七年(1504)又定,買茶給銀,定限聽其自運至各茶馬司,取實收驗,仍委官於西寧、河州二衛發賣。嘉靖四十一年(1562),西寧舊額茶馬、甘州司茶馬,也行中茶法。是有明一代明政府與蒙、藏等各族進行茶馬貿易的重大措施之一。清初時亦沿襲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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