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市司法局

拉薩市司法局

拉薩市司法局是拉薩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拉薩市司法局
  • 隸屬:拉薩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承擔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和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規劃立法工作的責任。協調有關方面提出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畫的建議,負責跟蹤了解各部門對立法工作計畫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拉薩市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制定項目建議。
(三)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拉薩市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草案。承辦各縣(區)、各部門報送市政府的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立法工作協調。
(四)承辦市政府規章的解釋、立法後評估工作。負責協調各縣(區)、各部門實施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過程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市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的清理、編纂工作,負責市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資料庫的信息管理,組織翻譯審定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藏文譯本。負責組織開展規章的清理、備案工作。
(五)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市政府法律顧問的選聘及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培訓、考試、頒證相關管理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文明執法。承辦向市政府提起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六)承擔統籌規劃全市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定全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督導檢查全市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全市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七)負責擬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承擔全市公共法律服務方面相關資料的藏文翻譯工作。
(八)指導、監督、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九)負責國家統一法律資格考試拉薩考區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本轄區國家統一法律職業人員資格授予審核的初審和違紀行為的處理。負責擬定本轄區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指導全市法學教育工作。
(十)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槍枝、彈藥、服裝、警車、信息化建設等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管理部門財務、裝備、設施、場所、信息技術等保障工作。
(十一)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警務管理和綜合督察工作。協助各縣(區)管理領導幹部。
(十二)完成拉薩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_機構職能_拉薩市司法局
(一)辦公室(司法行政統計科)。負責機關日常政務和事務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擬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市委、市政府和區司法廳、市委政法委重大決策部署、重要任務的貫徹落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對外聯絡、政務協調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本系統信訪、綜治、援藏受援、司法志等綜合工作。負責重要文稿起草、審核和信息報送工作。負責拉薩市司法行政系統統計工作。
(二)政工人事科。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幹部隊伍建設、警務管理、警務督察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管理單位黨群、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紀檢、作風建設和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縣(區)司法局及鄉(鎮、街道)司法所的人事統計工作。
(三)法治調研科(法治督察科)。負責擬訂全面依法治市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計畫,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察工作,提出督察意見和問責建議。指導、監督各縣(區)、各部門法治督察工作。負責對全市法治政府建設推進工作情況進行考核。接收各縣(區)、各部門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組織開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關重要檔案。負責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對市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申請事項提出意見。負責市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編纂工作,編輯出版拉薩市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的正式版本。負責擬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負責推進司法行政改革工作。協調市政府法律顧問相關工作。
(四)立法一科。負責立法規劃和市政府年度立法計畫建議的協調工作,組織擬定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計畫建議。負責拉薩市城鄉建設與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承擔相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草案起草或組織起草、審核、修改、協調、報會工作。承擔相應市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解釋、具體套用問題的答覆工作。負責相關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承辦相關市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報備工作。承辦市司法局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工作。對有關部門送交的徵求意見稿提出法治意見。
(五)立法二科。負責拉薩市生態環境、歷史文化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承擔相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草案起草或組織起草、審核、修改、協調、報會工作。承擔相應市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解釋、具體套用問題的答覆工作。負責相關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承辦相關市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報備工作。承辦市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承辦各縣(區)、各部門報送市政府的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
(六)行政複議與應訴科(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負責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承辦向拉薩市政府提起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代理訴市政府的行政應訴案件。負責本部門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各縣(區)、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協調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依法行政工作的投訴舉報。負責拉薩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協調工作。指導行政裁決工作。承擔全市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培訓、考試、頒證及相關管理工作。
(七)普法與依法治理科。負責擬定全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縣(區)、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監督各縣(區)、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法治宣傳教育考核驗收工作。指導全市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
(八)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負責制定保障全市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制度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拉薩市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制定項目建議有關工作。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推進司法所建設。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指導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幫教安置工作。
(九)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負責規劃、推進全市公共法律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公證、司法鑑定工作。指導、監督拉薩仲裁委員會秘書處日常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
(十)律師工作科。負責指導、監督、管理全市律師工作。制定全市律師事務所和律師隊伍的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組織指導對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執業的專項監督檢查和年度檢查考核工作。依法對律師事務所和律師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指導、監督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村居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全市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社會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拉薩市律師協會工作。指導、監督、管理法律職業資格管理機構工作。
(十一)社區矯正管理科(社區矯正管理支隊)。指導、監督、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監督檢查全市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工作。協調相關部門解決社區矯正工作中重大問題。指導、監督社區服刑人員的監督管理、教育矯正和社會幫扶工作。提出社區矯正服刑人員的減刑、收監等司法獎懲建議的審批。
(十二)裝備財務保障科(信息科技科)。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的管理工作,擬訂建設標準、經費保障和財務管理辦法。負責本系統槍枝、彈藥、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管理的事業單位預決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科技信息化建設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齊斌
副局長:丹增塔傑

所獲榮譽

2020年1月2日,拉薩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被公示為“全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集體”(公示期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
2020年11月,被評為第五屆全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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