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帕恰迪波,小名亞諾,出生於1893年11月8日,是王太后昭娃帕彭喜最小的兒子,五世王的第76子,從小身體不好,體弱多病。他自幼在軍官學校學習,又師從阿順通甘大師學習泰文。
1905年,12歲的他就被父王送往了英國留學,在伊頓中學住宿學習,他是
暹羅歷史上首位自幼被送往寄宿學校的王子。畢業後,他又進入沃爾威治軍官學校學習,畢業後,進入英軍服役,成為一名炮兵軍官。一戰時,他很想留在英軍參戰,但因不是英國公民被拒絕。由於無法參戰,又無法留在英國繼續深造,所以他返回暹羅,在陸軍皇家御林軍第一炮兵團任上尉,做了其兄陸軍總參謀長扎克拉彭親王的近侍,後升為炮兵連長和第二軍參謀長。
1917年8月,24歲的他在班尼衛寺出家,當時暹羅僧王(四世王第47子),見他與佛有緣,邀他永久出家。他不肯,僧王原以為他惦念王位,便解釋說,有四位兄長在你前面,相信你無望繼位。但他卻說不能繼續出家,是因為惦記傅降翁特親王的女兒—15歲的蘭佩潘妮公主。
1918年8月25日,她們舉行了隆重的婚禮。當時他的軍銜已升為上尉,不久榮升為少校。
1920年6月13日,扎克拉彭親王在新加坡去世,他受
拉瑪六世委託前往收殮。回國不久後,他患大病一場。1921年2月2日,他攜妻同往英國治病,病癒後,在法國參謀學校繼續自己的學業。1924年完成學業後,夫妻倆返回
暹羅。拉瑪六世賜其升為少將,任職農村師師長。
登基稱王
拉瑪六世於1924年頒布的《關於王位繼承的宮廷管理辦法》,清楚地規定,女性不可以登基,因此他唯一的女兒佩拉達娜公主就不能合法繼承王位。所以他留下的遺詔任命其弟帕恰迪波繼承王位。國號寶浩國王,為拉瑪七世,1925年—1935年在位。
拉瑪七世是拉瑪六世國王的弟弟,在當時的王位繼承順序中本來其實排第二位。由於
王儲Asdang Dedschavudh在1925年2月意外早逝,他於1925年11月在並未準備充分的情況下登上了王位。
拉瑪六世駕崩後,遺詔令他做王位繼承人,他屢推不獲,萬般無奈的做了這個國王。他清楚的認識到自己面前道路充滿了艱難險阻。從他的即位詔書中就可以看出這點:“我所處時代乃大幕將落之朝……”
銳意改革
他剛剛登基繼位,便宣布成立咨議院,對治國方針做民主諮詢。他的兩位王叔都被任命為資深議員,成為他治理國家的高級國務顧問。
拉瑪六世末年,宮廷開支大幅增加,導致國庫銀根緊張。拉瑪七世即位後,立即開始進行削減開支。六世王時代的常侍們大部分被辭掉,特別是原來寢宮的內侍一律清退。削減了八個部的大臣,僅留下六位大臣,每個大臣負責兩個部委。接著又取消了許多不必要的府、省級制,只保留最必要的。1927年,他宣布改用新稅法,以增加國庫收入。
1926年,
暹羅開始使用無線電和電報與各國取得聯繫。同年,拉瑪七世將國家博物館與首都圖書館合併,改稱“國家圖書館”,贈書四萬冊,並將一世王收藏的《三藏經》印刷出版。他還捐出王產建立了“瓦差拉冗學院”,以紀念
拉瑪六世。8月,與法國簽訂了恢復暹法關係的條約。
這一年,出現了暹羅歷史上第一個西方意義上的政黨—民黨。一批留學法國的熱血青年,在比里帕儂榮等人的領導下,在巴黎組織集會,商討國家發展前途問題,他們在巴黎正式組建民黨。
其中一部分人的是小資產階級、中小官吏,即所謂的“文治派”,代表人物是民黨創始人之一的比里帕儂榮(又稱鑾巴立·瑪奴探,中文名陳嘉祥/陳璋茂)。比里帕儂榮於1927年回國,進入法務部法律廳,擔任公職,封爵“鑾巴立·瑪奴探”,民黨內部稱其為老師。
另一部分是代表大商人、大地主以及軍事要員的青年軍官集團,即所謂的“軍事派”,代表人物是
鑾披汶·頌堪。他被民黨成員稱為“
開普敦”(即上尉),他於1897年7月14日出生於
暖武里府一個農民家庭,祖父是華人。1916年畢業於曼谷陸軍軍官學校,被授予少尉軍銜。後進入曼谷參謀學校就讀,由於成績優異,於1924年被選送法國
楓丹白露炮兵學校學習。在法期間,受資產階級民主思想影響,加入了比里帕儂榮組織的民黨。1927年回國,晉升為少校,任高炮防空部隊總監局局長,兼參謀軍校戰略專業講師。他們都接受了西方民主主義思想,逐漸對現存的專制體制不滿,希望推翻
君主專制,建立
君主立憲制。鑾披汶舠堪在軍中發展了炮兵總巡披耶帕鳳上校等人,為1932年的軍事政變打下了軍方基礎。
1927年11月,他下令組建了“紅亭廣播電台”,首次通過廣播向全民發布新聞。
1928年4月,頒布《四月貨幣條例》,規定每一銖的幣值為0.66567克後備黃金。並簽署了與德國的《貿易和友好條約》。7月25日,攜王后訪問新加坡、瓜哇和巴厘等國,於10月12日返回曼谷。10月,頒布《公共事業條例》,規定私人不能從事鐵路、有軌電車、運河、空中飛行、自來水、電力和水利等公共事業,除非獲得特別許可或請求租借。同年還頒布實施了《退休金和養老金條例》,並修改了1923年以來的
暹羅醫學條例,對從事西醫和古泰醫者進行了首次登記。
拉瑪六世決定於1932年舉行曼谷王朝150周年慶典,並興建第一座橫跨湄南河的大橋,以紀念曼谷王朝的創建者—
拉瑪一世。他與德國德邁隆公司簽署了興建“一世王橋”的契約。
1929年1月,為醫學院大樓主持建成典禮。4月14日,攜王后出訪寮國、越南、高棉,5月8日返回曼谷。
1930年1月9日,為“一世王橋”奠基。針對
暹羅個方面經濟倒退問題的擔憂與批評,命令教育大臣他瑪薩盟德里親王,通過紅亭廣播電台向人民介紹世界經濟形勢,並相信來年財政將會好轉。
1931年,恩準暹羅接受邀請加入限制錫礦開採國際組織,為遏制經濟衰退而禁止生產過量的錫;下令組建暹羅空中航運公司,8月開始接受貨運、乘客、包裹和郵件。
1931年4月,拉瑪七世赴美國進行白內障手術治療,並訪問了日本、加拿大、美國。他攜王后前往美國治病期間,朝政大權暫交王兄布里帕親王代理,他是拉瑪七世同父異母的哥哥,此時是暹羅王室最長者。他被拉瑪七世任命為攝政王。
經濟危機
此時席捲全球的經濟危機,使得以國際貿易為主的暹羅經濟情況不僅不見好轉,反而越來越糟。布里帕親王出於無奈,決定再一次大量裁減公務員。此次裁員主要針對軍方,特別是陸軍。他一宣布裁員計畫,馬上引起軍方的強烈不滿。國防大臣班德親王第一個站出來反對布里帕親王和咨議院的決定,並毅然的辭去了公職表示抗議。班德親王生於1877年,6歲隨父親到英國,進入哈羅學校讀書,後進入英國蘇黎士軍官學校學習軍事,24歲回國,在暹羅軍中服役,五世王在位時,他在外交部任職,先後擔任暹羅駐法國、義大利、西班牙、土耳其等國大使。1912年回國任職,歷任國防部兵器裝備廳廳長,第一軍炮兵督察官、國防大臣助理兼陸軍參謀長,1929年擔任國防大臣。他與拉瑪七世從小相處甚好,感情親密。他的辭職,受到軍方的廣泛讚賞和回響。
1931年英國放棄黃金標準,當時
暹羅的英國財政顧問EL霍派哲先生建議暹羅政府保持泰銖的高匯率,結果造成暹羅大米出口受到重創。雖然他最後引咎辭職,但導致暹羅財政嚴重赤字。
一批有知識有才華的人,看到局勢已經到了國王無法解決的地步,他們不再信任王室貴族組成的咨議院和內閣能解決什麼問題。他們認為真正有頭腦有本事的人都在野,而王室貴族們卻掌控著一切,他們認為應該給他們參與國家治理的機會。越來越多的人持有這種觀點,特別是現役軍官們,面對被裁員的危險,紛紛把矛頭指向布里帕親王,有人指責他擁有成千上億的私產。並指責時任交通大臣的另一位親王也是揮霍公款,中飽私囊。11月,病癒回國的拉瑪七世召集部分陸軍軍官開會。會後,一位參加會議的軍官,五年後回憶當時的情形說到:“走出會議廳,我痛哭了一場,因為我感到國王已經無能為力,解決不了什麼問題了。”這位軍官就是
鑾披汶·頌堪。
1932年2月,商品和蔬菜價格暴跌,農民損失慘重。
暹羅大地流言四起,有人說:“朱拉羅國王當年預言,曼谷王朝傳位不會超過150年。”還有人說:“曼谷王朝150年了,氣數已盡,江山要易主了,國王說話不靈了。”拉瑪七世下令減少農民土地稅20%,並緊急下令減少開支。3月,他決定增收船塢稅,提高進口商品關稅。5月11日,暹羅決定退出黃金標準,泰幣與英鎊掛鈎,每11銖兌換1英鎊。這些措施不但沒能根本改善國家的經濟狀況,反而使暹羅的政治局勢更加混亂。同年,暹羅飛機飛出國門,由差霖阿卡上將領航,率三架飛機飛往河內訪問。拉瑪七世還頒布實施一系列新法《刑事法典》、《壯丁稅法》、《商標條例》、《古董買賣經營條例》、《著作權及著作權保護條例》等,還下令組建了
暹羅律師協會。4月6日,曼谷王朝開國紀念日,一世王橋建成通車。拉瑪七世親往主持了盛況空前的通車典禮,並為橋中央的
拉瑪一世銅像揭幕,率文武百官致祭。由此拉開了一系列的慶典活動,國王親自參加了軍人在陸地上舉行的慶祝大遊行,並親臨古式御座王船,參加在
湄南河上舉行的水上慶典。大家紛紛參加各種慶祝活動,把當前的經濟困難都拋到了腦後。6月5日,拉瑪七世突然決定因稅賦歉收,因此決定大幅度減少開支,這位在歐洲受過高等教育的年輕國王發現自己在王宮中其實並沒有許多事可做,為了節省開支,他解僱了大量宮中勞力。並再次辭退大批公務人員。這一決定終於惹惱軍方,6月20日拉瑪七世攜王后赴
華欣蓋剛行宮避暑。
政變
1932年6月24日凌晨,軍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解除了王家衛隊的武裝,逮捕了
攝政王、內政部長、陸軍參謀長、警察總監等40多名政府要員和王室成員。占領了車站、警察局、電台等要害部門。政變一切順利,當天上午,軍方已占領全部預訂目標。被扣押的布里帕親王於當天通過電台發表講話,請求泰人不要自相殘殺。當晚,比里帕儂榮宣布成立臨時政府,著手準備制訂臨時憲法。並向拉瑪七世呈遞了“迎王奏章”,向他要求在憲法政權下繼續做國王和由民黨另選王室成員為立憲國王中選擇。
這引起了普遍不滿,再加上當時糟糕的經濟形勢,最終導致了1932年夏天的革命,成立了
君主立憲制政府。新政府給了國王兩個選擇:把權力交給議會繼續作國王或者立即退位。 正在
華欣度假的國王,無奈的在君主立憲制或直接退位中選擇了前者,並做了著名的答覆:為了使成立君主立憲制政府的過程能夠儘可能柔和地進行,我同意成為一個傀儡。 新憲法最終於1932年12月10日頒布。
1932年6月26日,拉瑪七世頒布特赦令,赦免民黨。拉瑪七世要求釋放全部在押王室成員及政府要員。民黨提出他們必須辭去公職,拉瑪七世同意後,在押人員幾乎全部獲釋。對於布里帕親王,民黨提出他必須離開
暹羅。比利帕親王同意於家屬一起流亡爪哇,並發誓永不再回暹羅。另一個王室成員丹隆拉查奴帕親王,也被迫辭職,流亡檳榔嶼十年。6月27日,拉瑪七世以國王的名義簽署和頒布了全稱為《1932年暹羅憲法統治臨時條例》的臨時憲法。
民黨任命70人的國民議會作為立法機關,行使權力機構的是人民委員會。比里帕儂榮主持制定了暹羅臨時憲法,對國家政權的性質和組成、國王和國民議會的許可權與職權都分別作了明確的規定。並按照臨時憲法所規定的程式,從臨時議員中選出了十五名委員組成國民委員會—內閣,接替臨時軍政府。在內閣會議上,原抗訴法院院長披耶馬努巴功被選為第一任首相(我國習慣性的稱為總理)和民黨主席。
政變後,暹羅國王仍然是國家元首,但權力受憲法限制,首相負責處理國家日常事務,掌握實際的政治權力,國王成為精神領袖。
復辟
此後,
保皇派又進行了反撲。1932年12月10日,泰國頒布永久憲法。永久憲法經過三個月三次修改最終定稿,這部永久憲法又取消了臨時憲法對國王的限制,國王又集行政、立法和司法權於一身。首相披耶馬努巴功公開投向保皇派,從內閣中打擊民黨,下令禁止官員參加民黨。
民黨政府曾委託比里帕儂榮起草國民經濟發展規劃,以實現政府“讓每個人都有工作”、“不會對人們的貧窮袖手旁觀”的承諾。規劃於1933年初擬就,其主要方針是:政府將強制實施把全國的農用地收歸為國有。按照這一規劃,政府將不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現金,而是給政府債券。從此農民接受政府工資,在政府土地上工作,生產出來的農作物也歸政府所有,由政府統一買賣,政府收入將大大增加。這一社會經濟計畫一出台,立即遭到了
保皇派的強烈反對,認為其觸犯了王室和貴族的利益,並紛紛指責他推行共產主義。圍繞這個計畫,雙方展開了激烈的鬥爭。1933年4月1日,國王宣布解散議會,撤銷國民委員會,另行委任18名委員組成新內閣,披耶馬努巴功繼任首相。2日,議會通過了《關於防止在暹羅建立共產主義的法令》,規定對於以任何方式宣傳共產主義思想的人,判處10年以下監禁,並處以5000銖以下的罰款。民黨也在國王的勸告下自動宣布解散。比里帕儂榮在披耶帕鳳的勸說下,於4月12日出走法國。4月19日,新政府清洗了支持比里帕儂榮的82名民黨少壯派軍人,實現了復辟,權力又回到了國王手裡。
再政變
1933年6月10日,披耶帕鳳等軍官再次密謀政變,並於20日黎明率兵占領了曼谷所有戰略要地,擒獲了內閣首相、國防部長、外交部長等政府官員,政變成功。22日,議會復會,會上取消了國王4月1日的詔令。6月25日,組成了以披耶帕鳳為首相的新政府。他重新請回了比里帕儂榮,並成立審訊委員會,澄清了對他的指控,證明他不是共產黨。使他重返政壇,擔任其新政府的內政部長。
披耶帕風成為首相後,首先重申堅決反對共產主義,並採取了一系列防止和鎮壓民主運動的措施。其次採取了親日政策,與日本建了非常密切的關係。並採取了一系列排華措施。
退位
其後,保皇派不甘失敗,又組織了幾次叛亂,但均告失敗。拉瑪七世在復辟和叛亂事件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遂於1934年1月12日以醫治眼疾為由,悄然離開了
暹羅。最後因拒絕裁可刑法修正案而在1935年3月2日發表了遜位聲明。1941年5月30日,拉瑪七世因心臟病發作去世,享年4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