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訴期是指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法院的第一審判決或裁定,向上一級法院提起抗訴時必須遵守的法定期限。...
抗訴期限是當事人提起抗訴的期間限定。刑事訴訟的抗訴期限:不服判決的抗訴期限為10日;不服裁定的抗訴期限為5日;某些犯罪分子(殺人、強姦、搶劫、爆炸和其他嚴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一方當事人在國內居住、另一方當事人在國外居住的涉外民事案件的抗訴期應如何確定的批覆》在1985.06.11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駁回抗訴指的是抗訴審法院對於訴訟當事人等的抗訴請求,認為缺乏法律依據或無正當理由,而予以反駁退回的訴訟行為。駁回抗訴分為實質駁回與形式駁回兩種:實質駁回,指...
刑事抗訴狀是刑事公訴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和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被告人不服一審法院的裁決,在法定的抗訴期內,向原審法院的上級法院提出的要求重審改判的法律...
第二審程式又稱抗訴審程式,是指由於刑事訴訟的當事人不服第一審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審裁判而在法定期間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而引起的訴訟程式,是第二審級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