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微生物藥品

抗微生物藥品

抗微生物藥品是指一類能抑制或殺滅病原微生物,用於防治動物感染性疾病的藥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抗微生物藥品
  • 類型:經濟術語
分類,使用原則,問題,解決措施,

分類

抗微生物藥品包括磺胺類、苄氨嘧啶類、硝基呋喃類、喹諾酮類、喹惡啉類、硝基咪唑類、抗生素類、其他抗菌類及抗真菌類。抗生素類,按抗生作用和抗菌機制分成不同的類型,即抗生素按抗生範圍可分為主抗G+(革蘭氏陽性菌)也作用於少數G-(革蘭氏陰性菌)的抗生素,主抗G-(革蘭氏陰性菌)兼作用於G+(革蘭氏陽性菌)的抗生素,主抗G-(革蘭氏陰性菌)及綠膿桿菌的抗生素、抗支原體的抗生素、廣譜抗生素、抗腫瘤抗生素、抗寄生蟲抗生素。抗生素按抗菌機制可分為抑制細菌細胞壁合成的抗生素、損害細菌胞漿膜的抗生素、抑制細菌蛋白質合成的抗生素。

使用原則

(1)抗微生物藥品的選擇應緊密結合臨床診斷、致病微生物的種類及其對動物的敏感性。
(2)抗微生物藥品的套用必須有足夠的劑量與療程。總的來說,開始劑量與急重病例的劑量應當比較大,症狀已控制或輕症病例的劑量可適當減少,療程要充足。
(3)在套用抗微生物藥品治療的過程中除密切注意療效之外,還應注意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如肝腎功能不良引起的反應。
(4)症狀好轉或減輕,應堅持用藥,療效不佳或不明顯的應及時修正方案。
(5)抗微生物藥品的聯合套用,可使療效加強,另外也可以是同一類抗微生物藥品的合用,如鏈黴素和多黏菌素合用也可加強療效。
(6)防止影響免疫反應及產生配伍禁忌。
(7)對擬出口的畜禽及其製品,要特別注意擬出口地國家的特別限制,擬出口地禁用的抗微生物藥品堅決不用。

問題

臨床上使用抗微生物藥品的劑量不足,用法不當,以及無明確適應症濫用抗微生物藥品,特別是長期套用,易引起耐藥菌株的產生,耐藥基因的轉移,導致抗微生物藥品的醫療效應減弱。
抗微生物藥品的濫用容易引起內源性感染或雙重感染。抗微生物藥品的使用在抑制致病微生物的同時,也抑殺了畜禽體內的生理性微生物,擾亂了微生物種群之間的相互制約格局,破壞了微生態的平衡,造成體內某些原籍菌或條件性致病菌的過度繁殖而出規定位轉移,引起雙重感染。抗微生物藥品的長期使用可使畜禽的體液免疫、細胞免疫功能下降,導致動物疾病的發生甚至死亡。
抗微生物藥品在畜禽產品中的殘留對公共衛生造成不良影響,直接威脅著人類的身體健康與安全。1977年美國就限制青黴素、金黴素、土黴素作飼料添加劑,英國在1971年除限制上述3種抗生素外還限制磺胺類和呋喃類,近年來許多國家都宣布了在畜牧業生產中禁用的抗微生物藥品。現時人們已把肉、蛋、奶中抗微生物藥品的殘留與先天性缺陷、癌症等問題聯繫在一起,反映了人們對抗微生物藥品的警惕。

解決措施

1.開發套用動物專用的抗微生物藥品
抗微生物藥品在動物養殖與臨床醫療上的廣泛套用,其在肉食品中的殘留與耐藥危害成為醫療衛生上的突出性問題。為了克服這些弊端,世界各國,包括我國在內都趨向縮小或限制人用抗微生物藥品在動物領域內的使用。與此同時,積極開發了動物專用品種。如近年已提供使用的動物專用的抗微生物藥品黃黴素、北里黴素、恩拉黴素、維吉尼黴素、萊特洛黴素、甲碸黴素,及抗畜禽寄生蟲專用的越黴素A、潮黴素B、伊維菌素與阿維菌素、馬杜拉黴素、莫能黴素等。而且某些新型的人用抗微生物藥品,如頭孢菌素類不宜移植到獸醫或養殖上套用,逐步實行不用人與動物共用抗微生物藥品作食品動物的飼料添加劑。此外,藥政管理部門對此可考慮做出相應的規定
2.實行合理的抗微生物藥品的使用原則
抗微生物藥品的選擇應緊密結合臨床診斷、致病微生物的種類及其對動物的敏感性。抗微生物藥品的套用必須有足夠的劑量與療程。總的來說,開始劑量與急重病例的劑量應當比較大,症狀已控制或輕症病例的劑量可適當減少,療程要充足。在套用抗微生物藥品治療的過程中除密切注意療效之外,還應注意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如肝腎功能不良引起的反應。症狀好轉或減輕,應堅持用藥,療效不佳或不明顯的應及時修正方案。抗微生物藥品的聯合套用,可使療效加強,另外也可以是同類抗微生物藥品的合用,如鏈黴素和多粘菌素合用也可加強療效。防止影響免疫反應及產生配伍禁忌。對擬出口的畜禽及其製品,要特別注意擬出口地國家的特別限制,擬出口地禁用的抗微生物藥品堅決不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