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充旗地是土地制度名,始於清兵入關後。 清入關之初,京畿地區有的漢族民人在滿洲貴族或八旗官兵等人的威脅勒迫下, 為尋求權勢依靠, 或為減少差徭賦稅,帶地畝家口投頁殼棕您於滿洲貴族門下為奴僕, 稱為“投充”。凡投駝記坑充所辯道刪帶之地坑協定欠墓畝,即為投充旗地,由本人充當莊歸蜜鴉頭或承種原地,其人丁、地畝之典賣,悉店鑽謎糠由該主人自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