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城鄉規劃局

承德市城鄉規劃局

承德市城鄉規劃局是一個政府機構,隸屬承德市,屬於非盈利性組織機構。它主要負責對各縣城鄉規劃管理工作指導,負責法律法規方針貫徹執行監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承德市城鄉規劃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七個機構
  • 職責:負責對各縣城鄉規劃管理工作指導
  • 政策法規科:負責法律法規方針貫徹執行監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承德市城鄉規劃局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城鄉規劃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或制定全市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檔案、技術規則。
(二)負責對各縣城鄉規劃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三)負責組織城市總體規劃、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分區規劃、專項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制定、實施、修改和報批工作;參與制定土地利用規劃和區域規劃。
(四)負責城鄉規劃區內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大、中型建設項目選址和可行性研究,核發及參與核發選址意見書;組織規劃設計方案和建築設計方案評審,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五)負責城市規劃區內鄉(鎮)、村莊建設的規劃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規劃設計資質的審核管理和監察處理工作。
(七)負責對經城鄉規劃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依法進行建設工程驗線、驗基和建設工程是否符合規劃條件的核實等工作,核發規劃驗收合格證。
(八)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檔案資料的接收、管理和監察處理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全局機關黨務和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局機關公文處理、有關重要檔案起草、局發檔案的審核、修改、文字把關工作;負責局系統人力資源、工資、職稱、社會保險和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局計畫、財務、統計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承辦人大建議和委員提案;負責接待、後勤、車輛、安全保衛、計畫生育、公會、共青團、婦聯等各項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對全市城市規劃和村鎮規劃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審核全市城市規劃和村鎮規劃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全市城市規劃和村鎮規劃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培訓;負責全市規劃方面的政策研究及法律、法規諮詢;負責行政訴訟、行政複議案件的辦理;負責組織規劃違法案件聽證會;負責錯案、執法
過錯的責任追究;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無批示建築性質認定工作;負責全市規劃系統信訪案件的覆核工作。
(三)綜合業務科
負責市行政審批服務大廳規劃服務視窗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資料的接收、初審;負責建設項目“一書三證”的發放、登記工作;負責受理建設項目的驗線、驗基和驗收工作。
(四)規劃編制管理科(市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組織研究城鄉規劃與區域發展戰略,制定城市規劃編制計畫,組織編制和審查各類城市專項規劃(市政專項規劃除外);負責城鄉規劃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及開發套用,推廣規划行業先進技術成果,研究制定城市規劃政策和技術標準;負責對重要規劃(建築)方案組織召開專家會;負責需市規劃審批委員會審議、市政府審
批項目的組織上報工作(包括已批規劃方案的調 整)。
(五)審批科
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一書三證”的審核;負責局規劃檔案資料的手機、整理及管理;負責審核建設項目應繳納的各項費用額度;負責局規劃業務統計工作。
(六)市政規劃科
負責市政工程建設項目選址、用地和工程規劃許可的受理、立項、審查和報批;負責組織編制審查市政工程規劃;負責市政工程規劃設計條件的出具,規劃方案的審查、報批及施工圖的審查;負責核發市政工程建設項目“一書三證”,負責市政工程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換髮;負責市政設施及附屬設施的工程驗線。
(七)縣域規劃科
負責全市縣域規劃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各縣、建制鎮及有關村莊規劃編制計畫;負責督促各縣編制相關各類規劃,並進行技術指導;推廣適合冀北山區居民的新型住宅規劃設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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