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天文學社社規

承天文學社社規是2007.05.01由承天文學社委員會 頒布的社規

承天文學社社規

一、凡我社成員每月義務交稿2份,組織部不定期收稿,不交達三次者,靳令退社。
二、各部工作必須以文學為中心,不允許超越工作範圍。
三、違反學校、文學社紀律者,一律在全社通報批評,給予紀律處分。幹部視情節輕重,
分別給予降級或撤消職務。
四、開除社員必須由委員會進行商議,通過後才可施行。
五、我社舉行的活動和會議所有社員必須參與,不得遲到、早退。不到達三次者,給予開
除社籍處分。
六、我社在每月初召開社員會議,對文學社本月各項工作進行布置同時對上個月的工作進
行總結,文學社成員必須準時到場參加會議。
七、我社所有成員要認真完成自己的工作和任務,對於不認真完成的,嚴肅處理。
八、各部舉行活動會議,要上報委員會,說明活動和會議的作用和意義,批准後才可進
行。
九、社員退社要寫申請書,說明理由。自行離開者,做為違反紀律處理。
十、本社規是根據我社實際需要所制定,我社所有成員務必認真遵守。
承天文學社委員會
二00七年五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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