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溝縣城市管理局

扶溝縣城市管理局

扶溝縣城市管理局,根據《中共周口市委辦公室、周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扶溝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周辦文〔2019〕8號),扶溝縣城市管理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扶溝縣城市綜合執法局牌子。

扶溝縣城市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縣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扶溝縣城市管理局
  • 外文名:Urban Administration Bureau of Fugou County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

職能轉變

承擔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需要納入統一管理的公共空間秩序管理、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市政公用、園林綠化、室內裝飾的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行政強制權。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相關管理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並監督執行。
(二)負責擬訂全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發展戰略、總體規劃、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起草有關城市管理行政處罰的實施細則,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縣城市道路、供水排水、園林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等市政公用設施管理的行業監督指導工作;負責全縣燃氣的監管工作;負責編制城區市政公用設施年度維護計畫和大中修工程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區公用設施、道路、園林綠化、垃圾中轉站等大型環衛設施的建設維護管理工作;負責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需要納入統一管理的公共空間秩序管理等方面工作。
(四)負責行使全縣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市政公用、園林綠化、室內裝飾的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行政強制權。
(五)負責組織、檢查城區城市防汛搶險工作;制定城區城市防汛除澇規劃及年度預案、防汛除澇設施維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市政公用設施安全質量管理工作;協助或受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委託對市政公用行業重大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六)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權的具體實施;負責城區城市供水、污水處理、中水利用、排污許可證的發放;負責燃氣、熱力、垃圾處理等特許經營權牌照的發放和管理;負責城區城市規劃區域內污水、垃圾處理費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市供水和排水水質監管。
(七)負責編制城市管理資金使用規劃,擬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維護等工程項目資金使用計畫,並監督管理和組織實施。
(八)負責城區的廣場、公園、遊園等綠化建設規劃、設計、開發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城區新建單位、小區的綠化設計審核、檢查驗收工作。
(九)負責行業統計和城區技術資料管理工作。
(十)指導、監督檢查全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數位化城管系統建設、運行和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城區建築渣土處置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室內裝飾行業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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