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6日上午,寧波最大入口網站東方熱線和寧波網天一論壇同時貼出一則《慈谿驚現69套房叔》的帖子,引發網友關注。當晚,一位接近寧波慈谿市公安局杭州灣新區分局的知情人士向澎湃新聞透露,網帖所提到的沈姓警員名下擁有69套房產確有其事。此前分局已對此事有過相關調查,調查顯示,沈警員與弟弟共同擁有的房產數量與網傳的69套基本相同。據悉,經相關部門調查,相關房產早在2012年以前,就已經在沈某和他弟弟的名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房警
- 發生地點:寧波
- 人物:沈姓警員
- 發生時間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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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目釋義
在寧波本地的兩大論壇上,開始瘋傳關於慈谿“房警”擁有69套房產的帖子,故此只擁有多套房子的警察。
房警事跡
“房哥”“房姐”都已經不是什麼稀罕事,現在又出現了“房警”。一般人認為,身為警察,一個月的工資也就那么多,哪來的這么多房產?尤其是現在這種大的社會環境和政治環境下,反腐力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但是,也應該請所有人都冷靜一下。無論是形式監督權還是知情權,都應該在法律的限制條件內,不能做出違法的事情。
先不說這位“房警”的房產都是怎么得來的,反正現在已經是開始走組織程式,接受調查。這位“房警”既沒有說,也沒有喊,更沒有逃跑,所以現在也沒有必要說他,畢竟,組織上也不會拿這種事情開玩笑。但是其中卻涉及到一個房產信息的問題。是誰上報的這個信息呢?畢竟,房產信息還是關係到了一個人的個人隱私,而現在中國也沒有強行規定公務員必須要公布財產。
房警苦衷
寧波“69套房”民警自稱的“有苦衷”,或與其及家屬借錢炒房被套有關。
2014年12月1日,寧波市公安局相關人士向澎湃新聞透露,該局已成立由紀檢部門牽頭的專門調查組,對沈警員的相關情況正進行進一步調查,初步調查結果確定後,將在第一時間向社會通報。2014年11月27日,涉事民警供職的寧波市公安局杭州灣分局曾發布“85字”的簡短通報:對網友反映杭州灣分局民警沈某相關問題,上級公安機關紀檢部門已成立專門調查組。調查組對網曝其擁有兩個身份證及多套房產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如沈某涉及違法違紀,將依法依紀查處。
被曝系弟弟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2014年11月27日晚,又有爆料人在天涯論壇發布《寧波房警沈X,我有新材料!組織來找我,我配合你調查!》的帖子,稱沈警員利用職務名譽為其親屬提供民間借貸擔保,並利用民間借貸資金參與炒房等行為。
2014年11月28日凌晨,澎湃新聞從該爆料人處獲悉,其曾多年在以涉事警員沈某的弟弟沈某某為法人的公司中擔任財務等工作,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其實是沈某,他不僅在公司擁有獨立辦公室,還每周參與並主持公司例會,且多次穿警服現身。
該爆料人向澎湃新聞出具了一份借款清單及資金往來明細。顯示沈某為沈某某或其他親屬提供擔保,向公司員工及親屬、社會人士等借款。其父曾將35萬元現金出借給沈某及沈某某,雙方約定月息1分8,由於未按約定歸還,其父起訴沈某及沈某某,勝訴後因沈某兄弟一直以無錢歸還為由,法院判令的39萬餘元至今未拿回。據其了解,沈某等人僅民間借貸一項,最少有以百萬計的借款無法歸還,相關借款人在借款時,很大程度上是出於對沈某民警身份擔保的信任而同意出借的。
“沈某弟弟雖然號稱是多家公司的法人,但我們都知道沈某某的底細,如果沒有沈某以警察身份出面,我們不可能會向他弟弟出借一分錢。”該爆料人告訴澎湃新聞,沈某及其弟弟等人的民間借貸以及以房產抵押等方式向銀行等機構的借款,無法償還的金額至少以千萬元計算。
當地從事房產抵押及民間借貸的黃先生告訴澎湃新聞,其曾借款21萬元給沈某,至今未獲歸還。其周邊還有累計超過10多名債權人向沈某出借數百萬元,沈某兄弟借款後主要用於投資購買房產。對於他們一直未通過法律途徑要還欠款的原因,黃某認為多數債權人擔心鬧大後會導致沈某破產無力償還。
寧波江東區法院的一份民事判決書顯示,沈某、沈某某及另一被告葉某某(後經核實為沈某前妻)曾以5套房產抵押的方式,以沈某某公司名義,從恆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獲得2400萬元的綜合授信額度,最終抵押貸款1500萬元。因逾期未還,恆豐銀行寧波分行起訴涉案公司及3人,經法院缺席審理,判令被告公司及沈某等3人需歸還借款本金1500萬,並支付利息(含罰息、復息)40.7萬餘元,以及按契約約定需支付的相關利息等。
或投資10多年前的“形象工程”被套
上述爆料人告訴澎湃新聞,沈某名下的69套房產中,57套位於寧波慈谿鬧市區的嘉富中心的1樓到10樓。據浙江當地媒體此前報導,沈某持有的房產大部分為2010年前後購入。
公開報導顯示,2002年,慈谿嘉富中心曾陷入輿論風波。嘉富中心目前對外的稱呼為“新東方大廈”,此前為當地政府耗資6500多萬投資成立的“東方娛樂城”,1994年籌建,由於慈谿市當時沒有高檔電影娛樂場所,市政府把它列為市重點文化工程,並由分管文化的市領導擔任董事長,由市文化局下屬的市電影發行放映公司和廈門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富祥電子有限公司三方各按40%、30%和30%比例出資,成立慈谿東方文化企業發展有限公司,新公司註冊資金1050萬元。
工程一開工,就因資金緊張備受困擾。為完成建設,該工程1996年開始向民眾集資,因有官方背景,不少民眾參與集資,月息1分5厘不等。但開業後面臨文化市場整頓,生意清淡,加上原市領導調離,銀行停止相應貸款,最終資不抵債,80多名集資人難以拿回集資款,上訪不斷。
慈谿多家房產中介人士告訴澎湃新聞,原先政府投資及集資建設的娛樂城經營不善後,約10年前,原有娛樂城建築結構被重新隔間分設,改造成集單身公寓寫字樓與一體的商住樓進行出售。因公攤面積大、房間格局較“另類”,加之商住樓不享受當地學區,改造後該樓盤一度無人問津,價位長期在5000元/平方米上下徘徊。直至2008年房價上漲,才成為購房投資的選擇,2010年前後,最高價曾達每平米過萬元。
近年受房地產市場巨觀調控影響,該樓盤成交價又直線下跌,一些較差戶型甚至已跌落至2008年上漲前的價位。以嘉富中心中1套53平米的房子為例,原房主在2009年左右以每平方米9300價格購入,目前掛價已跌至5600元。結構較好的房間也陸續跌至單價7000元左右。
民警“有69套房”經媒體報導後被當地市民熟知,相關地產中介人士對澎湃新聞分析,如果沈某相關房產是在2010年前後陸續購入,其和親屬購入如此大數目房屋的原因之一,可能是希望利用民間借貸購房後,用已購房屋向銀行抵押貸款,隨後再購入新房,借樓市上漲東風集中拋售,除去相關成本後利用差價炒房盈利。
“這個樓盤跌得確實慘,你看馬路對面的波斯曼(另一樓名),因為有學區,就算行情再差每平米也要1萬多元,嘉富中心要是2010年前後價格上漲的時候不賣掉,現在肯定都砸手上。”一名房產中介人士告訴澎湃新聞。
寧波對公務員參與民間借貸暫無相應規定
公務人員參與民間借貸在浙江並非個例,在民資充裕的浙江,近十年間,不少民間借貸案發時都閃現著國家公務人員及政府官員放貸的身影,但像沈某這樣如此大金額借進的行為較為少見。
根據我國《公務員法》相關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但民間借貸屬公民間自由的借貸行為,在國家層面並未有直接禁止公務員參與民間借貸等經濟行為的規定。
對此,浙江省溫州市出台了全國首部地方性法規《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明確禁止公務員參與其中。浙江衢州江山市紀委、組織部等5部門曾聯合出台《關於禁止黨員、國家工作人員參與非法民間融資的意見》規定,不準黨員、國家工作人員從事參與非法集資、民間高息借貸活動。澎湃新聞記者在採訪中發現,浙江寧波似未有相關禁止條文的制定及實施。
法律法規
另據最高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的相關規定,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濫用職權等案件均屬檢方負責直接受理的偵查案件,檢查機關擁有管轄權。鑒於基層警員擁有69套房產可能涉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情況,慈谿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朱紅暉對澎湃新聞稱,媒體報導的民警“有69套房”一事,他已注意到,該事件涉及的相關管轄權的確為檢察機關所擁有。在適當情況下,對於沈姓警員可能存在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問題,檢察機關不排除會提交檢察委員會討論並立案偵察的可能。一般慣例,黨員幹部如涉及違紀貪腐等事實,首先會由當地紀委介入調查,確定存在違紀並構成犯罪後,檢方才會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