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考官,簡稱“房官”,又稱“同考官”。科舉時代鄉試、會試中協同主考或總裁閱卷的官員。因在闈中各居一房,故稱。試卷由房官先閱,加批薦給主考或總裁。明會試房考官初為八人,後漸增至二十人,其中翰林十二人,科、部各四人,共為二十房;鄉試房考官多用科甲出身,教職僅取一、二。清會試房考官康熙後額定十八人,為十八房,乾、嘉後例用翰林院編修、檢討及進士出身的京官;鄉試房考官自乾隆後專用在本省服官科甲出身的州縣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房考官
- 簡稱:房官
- 又稱:同考官
- 時代:明、清鄉試
試卷由房考官先閱,加批薦給主考或總裁。清制,順天鄉試及會試用翰林及進士出身的京官任房官。外省則由監臨(監考官,一般由巡撫擔任)在本省州縣官中之舉人以上出身者挑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