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國有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以...
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使用者使用的行為。在傳統...
劃撥土地使用權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所取得的或者無償取得的沒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無償取得的或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的沒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這裡所指的補償、安置...
1994年7月5日《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
劃撥用地是我國特有的項目建設用地的取得方式之一。是有審批許可權的各級政府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和2001年10月22日國土資源部令...
我國土地性質按所有權分類,分為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按獲得途徑分類,國有土地又分為國有劃撥跟國有出讓兩種。國有劃撥土地是國家無償劃撥給單位或個人使用的土地...
二、土地使用權實行招標拍賣掛牌,有利於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土地實行公開招標拍賣掛牌,減少了諸多的中間環節,使倒買倒賣土地的空間大為減小。
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無償交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為了加強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及省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建設用地的統一徵收,主管城市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劃撥以及土地權屬登記和管理,依法對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抵押、...
(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
《湖南省城鎮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條例》是一則檔案,1997年1月24日發布。... 《湖南省城鎮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條例》是一則檔案,1997年1月24日發布。
索引號:530100-008981-20081114-2244發文日期:2008-11-14名 稱:昆明市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規定...
(三)劃撥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抵押權人持土地使用證及有關證件,到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辦理土地、房產抵押手續,領取《扣押許可證》...
烏魯木齊市於二OO二年六月二十一日發布烏魯木齊市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管理辦法,須嚴格執行,切勿觸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三條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取得途徑進行了規定:“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
縣(市)土地管理部門按照許可權負責本轄區內劃撥土地使用權的管理工作。計畫、規劃、財政、房地產管理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配合土地管理部門做好劃撥土地使用...
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方式 土地劃撥,是土地使用人只需按照一定程式提出申請,經主管機關批准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權,而不必向土地所有人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我國物權法規定,...
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及有關的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登記,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依照法律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辦理。 登記檔案可以...
出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城市規劃區內除國有土地外,還有集體所有...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劃撥,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3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