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部十二部,明初戶部分部之制。洪武二十三年(1390)按所分管的省份置戶部河南、北平、山東、山西、陝西、浙江、江西、湖廣、廣東、廣西、四川、福建等十二屬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戶部十二部
- 性質:古代官職
- 朝代:明初
- 隸屬:戶部
沿革,職責,
沿革
明初戶部分部之制。洪武二十三年(1390)按所分管的省份置戶部河棵擔去南、北平、山甩寒察頁東、山西、陝西、浙江、催埋江西、湖廣、廣東、廣西、四川、福建等十二屬部。四棵簽棵川部兼領雲南。每部設郎中、員外郎各一員,主事二員,各理一省戶口、錢糧等事,兼領所分京師、直隸貢賦,及諸司、衛所俸祿,邊鎮糧餉,並各倉場鹽課、鈔關。每一協影船炒屬部內分民、度支、金、倉四科進行管理。二十九年改屬部稱清吏司。宣德十年 (1435) 定為十三清吏司之制。參見“戶部十三司”。
職責
各理一省戶口、錢糧等事,兼領所分京師、直隸貢賦,及諸司、衛汗刪諒所俸祿,邊鎮糧餉,厚熱抹並各倉場鹽課、鈔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