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凱律師,男,湖北十堰市房縣人,畢業於湖北警官學院偵查系,深圳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廣東深寶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先後在司法、政府、公安機關工作,執業前任職於深圳市公安局某分局,長期從事一線執法、刑偵工作,2011年開始在深圳獨立執業,擅長刑事法律事務及民商事領域法律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戴凱
- 職業:律師
教育背景,業務重點及專長,刑事法律事務,民商事領域,社會任職,所獲榮譽,學術著作,典型案件,
教育背景
湖北警官學院偵查系
深圳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
業務重點及專長
刑事法律事務
刑事辯護;刑事控告、反舞弊;刑事合規。
民商事領域
契約、侵權責任糾紛;公司內部治理。
社會任職
廣東省律師協會規章制度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十二屆廣東省律協經濟犯罪辯護專業委員會委員
十一屆廣東省律協經濟犯罪辯護專業委員會委員
WTO及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及法律\貿易研究會會員
廣東省刑事辯護律師庫第一批入庫律師
深圳市國際招標有限公司評標專家(法律組)
深圳市法律文化研究會理事
所獲榮譽
中共深圳市律師行業委員會“積極支持黨建工作合伙人”
學術著作
《我國房屋拆遷相關法律問題研究》 深圳大學出版社
《團隊制勝——打造卓越律師團隊的五個模組》合著
典型案件
天津XX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訴深圳市XX貝格廚房食品供應鏈有限公司倉儲契約糾紛案,案涉金額4700萬餘元,對方撤訴。
滕XX等三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案涉金額2300餘萬元,全部緩刑。
傅XX詐欺案|涉案金額為367萬元,檢察機關建議量刑12年,實判處6年。
仇XX故意傷害案|判處緩刑。
胡X非法經營罪|涉案4500萬餘元,經辯護後認定2300萬餘元,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徐XX等12人強迫交易案|案涉金額2000萬餘元,所代理主犯從輕判處1年2月有期徒刑。
龔XX職務侵占案|案涉金額600萬餘元,檢察機關不予起訴。
王XX信用卡詐欺案|從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
蔣XX職務侵占案|檢察院以不構成犯罪直接釋放。
深圳市XX電子貿易有限公司走私案案涉金額2億餘元,主從犯全部從輕判處。
阮XX等五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檢察機關以情節輕微不予起訴。
董XX、安XX等17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案涉金額7.5億餘元,所代理主犯從輕判處。
深圳XX貴金屬有限公司余XX等8人非法經營案|案涉金額6億餘元,所代理主犯陳XX從輕判處。
李XX等三人詐欺案涉案金額為40萬元,檢察機關以不構成犯罪直接釋放。
呂XX等4人詐欺案涉案金額為370萬餘元,法院以傳授犯罪方法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
孫XX等二人詐欺案涉案金額為2150萬元,提前介入,公安機關以不構成犯罪不予立案。
吳XX詐欺案涉案金額為20萬元,提前介入,公安機關以不構成犯罪撤銷案件並直接釋放。
張XX強姦案檢察機關以不構成犯罪直接釋放。
譚XX販賣毒品案|檢察機關建議量刑11年,實判有期徒刑4年張XX販賣毒品案|涉案毒品冰毒2.4公斤,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冉XX故意殺人案|經辯護,法院以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判處有期徒刑15年。
羅X販賣毒品案檢察機關以不構成犯罪直接釋放。
蒙XX濫用職權、受賄案|造成深圳光明區74人死亡的重大滑坡事故,直接損失近10億元;受賄2400萬餘元。最大限度的保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