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時核輻射參考控制量,戰時不致造成人員明顯損害的核輻射最大劑量。主要包括丙射線外照射控制量,飲水、食物中放射性落下灰控制量和各種表面沾染,空氣中放射性物質濃度控制量等。如規定外照射、丙射線一次全身照射量為50倫,照射後30天內不宜再受照射,年積累量為150倫,終身積累量為250倫。確定戰時核輻射參考控制量,目的是為戰時進行劑量控制時作參考,減輕核輻射對人的傷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戰時核輻射參考控制量
- 釋義:戰時不致造成人員明顯損害的核輻射最大劑量
戰時核輻射參考控制量,戰時不致造成人員明顯損害的核輻射最大劑量。主要包括丙射線外照射控制量,飲水、食物中放射性落下灰控制量和各種表面沾染,空氣中放射性物質濃度控制量等。如規定外照射、丙射線一次全身照射量為50倫,照射後30天內不宜再受照射,年積累量為150倫,終身積累量為250倫。確定戰時核輻射參考控制量,目的是為戰時進行劑量控制時作參考,減輕核輻射對人的傷害。
戰時核輻射參考控制量,戰時不致造成人員明顯損害的核輻射最大劑量。主要包括丙射線外照射控制量,飲水、食物中放射性落下灰控制量和各種表面沾染,空氣中放射性物質濃度控制量等。如規定外照射、丙射線一次全身照射量為50倫,照射後3...
戰時核輻射控制量 戰時核輻射控制量,為維護人員的健康與安全而規定的戰時人員接受射線量的限制標準。包括外照射控制量、食入放射性落下灰控制量、皮膚和物體表面沾染控制量、吸入空氣的沾染濃度控制量等。根據戰時特點制定,其控制量稍高於平時的輻射防護標準。
劑量監督 劑量監督,對人員在核爆炸沾染區內受核輻射情況的檢查和控制工作。由劑量監督人員實施。內容包括,定期檢查人員受照射情況,並進行登記、報告,提出處理意見。當作戰需要進入沾染區時,根據部隊以往受照射的歷史,提出該次任務輻射控制量。目的是控制人員的吸收劑量,使之不超過戰時參考控制劑量。